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
社会的转型需要文化与其同步转型,当此时文化中出现与社会变革同步转型的部分,就产生了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互动、互渗,甚至出现现代文化部分地取代一些传统文化的元素,一些传统文化内容消失等现象。如,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力主“男女平等”的人权要求,真正取代了延续上千年的“男尊女卑”的社会顽疾,从根基上铲除了传统文化中的陋习、恶俗,促使整个社会面貌焕然一新。当然,社会转型不必然会引起整个文化的同步转型,部分传统文化因素或内容的变化,会在时空中出现背离于社会发展速度的类似于凝结或滞后的状态,即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出现并存并行的现象。例如,“多子多福”“无后为大”等观念的长期存在和对社会发展所形成的影响。这是文化存在自身主动性作用的结果,也是传统文化与现实发展产生冲突的原因。而社会对人本性的限制力量,可以负载这种冲突,并能逐步转化、削弱这种冲突(特纳,340,1992)。[1]如,利用“计划生育”的国策,来控制迅速增长的人口;利用城市化建设和扩大原有城市功能的方式,推动区域间人口和劳动力的流动,从而调整社会进入现代化发展后,凸现的城乡劳动力配比不平衡的现象。这其中,社会转型对传统观念的限制力的大小和政策的针对性,以及人们对社会发展给予传统观念限制的接受程度,都是转化冲突的重要因素。当然,不论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互动、互渗,并存、并行,还是冲突、排斥,妥协、相容,恰恰构成文化再建的过程,表现为现代文化多元结构的本质。如果将城市文化当作中性文化,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当作特征文化来看,这三种文化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内在的相互联系是怎样的?本文从现代城市中民族文化存在的现状切入,对现代文化再建中的一对相逆的现象,即文化对抗与文化妥协作一分析,了解民族文化在现代城市中如何实现保持其特点,并与城市发展同步的事实。
中国是个多元文化整合的国家,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影响文化和社会转型是否同步的变量是多重性的,而且大多数人对社会转型期间社会对个人的要求,均是从非认知过程的从众心理和个人感悟能力中获得一知半解。同时,这种认识的标准是自在的、多样化的,理解的程度是个性的。这对于民族文化如何跟进社会转型的帮助甚微,从而造成了民族文化自身的发展速度减缓,或形成民族文化在时空中被视为停滞的情况。因为,不光看不到民族文化如何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指标和发展趋势,甚至大部分推动和研究民族文化发展的力量,却投入到强调保持文化旧模式(所谓的文化原生态)不变的努力上。当然,现代化不是一个既定的框架,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现代化具有不同的模式。但如果固执地认为,只有一成不变地保留旧的传统才是保护民族文化,实在是对文化本质的误解,也无益于双方的发展:既不利于社会的转型,也不利于民族文化的现代化。在农村是这样,在牧区是这样,在城市也是这样。同样,对于民族文化来说,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越是强调其民族文化传统的特点,对民族文化如何现代化的整体理解越趋于缓慢和偏颇,并且会表现出对社会转型所具备各种条件的排斥,这会加重构成影响社会转型的阻力。
中国所有的城市里,都聚居着一些少数民族,他们是某一民族的一部分(带着与城市文化有些相异的本民族的文化,或坚守着本民族的文化)生活在城市里的群体。比如,北京牛街的回民,西安市鼓楼西北角几个街区的回民,西宁市东大街的回民,等等。他们聚居在城市的某一个地方已经有几十年或几百年的历史,始终保持着随商而居、随居建寺、居寺相邻的民族文化特点,保持着特有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饮食禁忌、传统手工艺、个体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甚至礼仪、婚俗、家族结构、日常行为规范都是延续和传承下来的。最为值得关注的是,由于聚居形成特有的民族文化氛围所创建出的软环境,带给他们精神上的依托,带来无处不在的风俗特征的提示,自觉不自觉地强化每一个个体的民族意识、民族认同,这可以说是他们长期处于异文化之中能始终保持民族特征不变的核心因素。这种核心因素的力量,已经超越每一个个体的愿望,更经常地代表群体的意志和群体的需求。同时,这些意志和需求不仅是非个人的,超越个人的,而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