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0月 |
一 2010~2011年土地政策概述
2009年,中国主要大城市的房价在宽松的信贷政策下大幅飙升,全国一手商品房住宅的平均价格同比上升25.1%,为住房体制改革以来房价升幅最大的一年。针对这一现象,2010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从抑制需求、增加供给、加强监管等方面对中国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全方位调控,主要目的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本节就有关土地政策予以梳理。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为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有效供给,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由此拉开了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序幕。《通知》从土地方面主要是加强土地市场管理,清理房地产闲置空地,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但随后的几个月市场表现并不如意,北京等热点城市频现“地王”,这直接导致了“国十条”的出台。
2010年1月14日,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改进报送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保障中小套型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
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又发出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明确要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即“国十条”。《通知》要求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持续推进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土资发【2010】34号、【2010】15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2010年12月19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 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型高档商品住宅用地。要严格把握居住用地出让的总量、结构和时序,坚决防范受多种因素驱动的岁末年初放量供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严禁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地性质。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清理查处力度,加快处置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纵观2010年,有关房地产的土地政策频出,但归结起来,上半年主要是强调保证保障中小套型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下半年主要是在继续保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用地供应的基础上,强调加强土地监管,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行为。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在2011年1月2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并明确要求2011年,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要求2011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和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