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0月 |
中国旅游业的兴起源于改革开放,从1978年明确旅游性质的活动开始,至今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程。这30年里,中国的旅游业确实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一个新兴的行业,成长为国民经济中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收益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同时,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政策措施以及加强行业管理的法令法规逐渐完善,行业发育日渐成熟,形成了入境游、出境游和国内游三个稳定的市场。
一 给旅游业一个适度的定位
旅游不是产业,而是寄生性质的服务行业。旅游业总体上来讲是个非常年轻的行业,“如果把英国托马斯·库克1841年组织的第一次铁路旅游作为现代旅游业开端,那么它的历史也不过一个多世纪”[1]。人们对它的认识,无论是在它的起始点,还是今天这样规模庞大、行业日渐规范、落户世界各大洲、经济收益巨佳,包括对它未来前景的预期,一直处于一个多角度的逐渐深化的过程中。比如,当今的旅游业十分火暴,有人认为“在这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旅游业已经发展成世界上最大的产业,它在世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及其发展潜力,早已为世界所瞩目”[1]。将它当作产业来认识的,主要是国内学者和一些政府工作者。旅游,从它缺乏生产的性质来讲,它不应该称其为产业。旅游有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比如,旅行社、旅游代办机构、导游员等等,这些机构均属于经营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虽然在经营旅游项目,却没有任何生产项目。有许多小商品被称为旅游商品,却与旅游本身并无太大关系,最重要的是这些商品不是旅游的结果,它只是其他产业或行业的产品和加工品,借用旅游业作为市场,来扩大自己的销售机会。就算一些商品与旅游可能有一定的相关性,比如,背包、宿营帐篷,以及其他装备,但是,它们同样也不是旅游业生产出来的,而是旅游业借用的。一方面,有没有旅游这些商品都要生产,只是旅游扩大了它的用途和市场;另一方面,旅游借助这些现成的商品,扩大旅游服务范围,为旅游项目的开发获得更多的机会。因此,可以认为,旅游不是产业。
在认为旅游是产业的认识基础上,也有人认为旅游是文化产业,因为,旅游收入的显性化,成为增加国民收入的一个部分,于是先肯定它为产业。可是,如果说它是产业,将它归在工业、农业或轻工业中都不合适,根据它圈定了许多文化项目为旅游观光内容的事实来讲,于是,有人认定它为文化产业。其实,旅游也不属于文化产业,它不是文化产业生产出来的文化产品,甚至它不是文化产业链条上的任何一个环节。
首先,文化旅游只是旅游中的一个项目,旅游还有许多其他的项目:如,探险旅游、体育旅游、医疗旅游、航天旅游,甚至可能出现满足生命垂危者要求的慰藉型旅游等等。用文化产业来定位显然不适合。其次,旅游不是仅仅为了满足旅游者丰富文化观赏的需要,或者补充文化知识,旅游还能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要。第三,文化产业最标志性的特点是生产、销售文化产品,或用文化产品为人们提供面对面的精神服务。文化产业同样可以为旅游业提供各种所需要的文化产品,但不能为旅游提供所有的需要,如,住宿、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险、餐饮等等,文化产业是无法实现这些需要的生产支持。同时,旅游业不生产任何产品,不管打着什么样的旅游招牌,也没有哪个产品会经由旅游而产出,更不会生产出任何文化产品,包括报刊、出版、电影电视、音像光盘制作等等。虽然旅游业会将人文景点作为旅游项目,但是这些景点不是旅游业生产的,也不是因旅游而形成的,恰恰是它们的存在,为旅游提供了经营的机会。而且旅游业不仅仅会利用人文景点,还会将大自然、商务、医疗、经济考察等等内容都纳入旅游项目之中,这样一个纳百业为己用的行业,无论怎样划,也归属不到文化产业去。
能够拉动相关行业和一些产业的发展,自身不一定是产业;能够带来较大经济收益和占有较大市场份额的,也不一定是生产过程。是不是产业,要以其生产性质来决定;能不能占有市场份额,要看存不存在实际的消费需求。旅游业因为不具备生产功能,没有生产过程,所以旅游业不是产业;又因为旅游自身不具备综合服务的功能,需要依托其他各行业甚至是各种产业为其提供服务,拉动了相关产业和其他行业的运转,因此,旅游业是其他行业和相关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