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2月 |
2010年2月3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对加快经济方式转变重点工作提出“八点意见”,其中第七点专门谈到了加快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加快开拓文化市场。这一重要指示再次提醒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文化产业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特点,重新从战略高度推动文化产业的加速发展。
自2009年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了文化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先导性、战略性产业的地位之后,文化产业具有的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需求潜力大、市场前景广,进入门槛低、吸纳劳动力强,经济回报高、受益时间长,能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扩大影响力,能逆势而上、反向调节等独特产业优势日益受到重视,全国各地由此竞相把文化产业作为提高竞争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抓手。面对这一新形势,四川省应当树立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的信心和决心,抢抓机遇,立足良好基础,以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方式为契机,发挥产业资源优势,加快实现四川文化强省战略目标。
一 文化产业发展亟须得到政策和资金的双重扶持
文化产业与高科技产业被称为世界上两大“最挣钱的产业”,不但在总量上达到了全球生产总值的7%,而且在美、日等发达国家的GDP中占比高达20%以上,当之无愧地坐上了这些国家第二大产业的交椅。反观我国,属于第三产业的文化产业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却处于较低水平。2003年7月,由中宣部牵头成立的国家统计局、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文物局等单位参加的“文化产业统计研究课题组”,在科学界定文化产业的概念、建立文化产业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之外,对2004年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测算,得到的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当年实现增加值3440亿元,占GDP的2.15%。我国的文化产业远低于应有的发展规模,因而存在较大的产业发展空间。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增强,我国文化产业已经从探索、起步、培育的初级阶段,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2004年以来,全国文化产业年均增长速度在15%以上,比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高6个百分点,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势头。2009年上半年,我国文化产业增速为17%,大大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的增速。由此可见,文化产业增长势头强劲,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上升,促进作用日益凸显。
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政府的扶持和引导关系密切。从世界许多国家的经验来看,文化产业在发展初期都得到了政府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文化企业受产业属性的影响,培育期较长,创业期往往是“砸钱”的过程,经营的高风险决定了少有商业银行愿意主动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因此,政府的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成为必不可少的扶持手段。例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加快振兴文化产业的保障措施就包括降低准入门槛、加大政府投入、落实税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等,明确了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中政府和市场的地位和作用。其中,在财税方面,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和大幅增加中央财政“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规模,以及加大税收扶持力度等方式,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在金融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倡导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大力开发相关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证券市场融资、并购和重组等。
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文化产业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宽领域、多形态、专业化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却制约了文化产业的投入方式、投入规模和产出效益。首先,财政资金投入尽管逐年增加,但相对于众多需要扶持的新兴文化企业来讲还只是杯水车薪,远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现有的文化企业多由以前财政包揽的文化单位改制而来,改制后仍然面临管理手段落后、市场化运作程度低和融资渠道单一等困境,财政投入风险依然很大。其次,文化企业资产以无形资产为主,缺乏可用于银行贷款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金融工具的创新使用面临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