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2月 |
2012年,有22个省域城镇文化消费总量增长超过10%,其中15个省域城镇总量增长超过15%,8个省域城镇总量增长超过20%;有15个省域城镇文化消费人均值增长超过10%,其中9个省域城镇人均值增长超过15%,2个省域城镇人均值增长超过20%。各省域城镇单行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排行结果: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江苏、北京、广东为“2012年度城镇景气领先”前3位;历年各地自身基数值纵向测评,江西、江苏、辽宁为“2000~2012年城镇景气提升”前3位;江苏、安徽、辽宁为“2005~2012年城镇景气提升”前3位;天津、湖北、江苏为“2010~2012年城镇景气提升”前3位;海南、天津、河南为“2012年度城镇景气提升”前3位。
In 2012,the total cultural consumption in city-towns increased by over 10% in 22 provinces,15 of which by over 15% and 8 of which by over 20%;the per capita value of cultural consumption in city-towns increased by over 10% in 15 provinces,9 of which by over 15% and 2 of which by over 20%. The rankings of the status evaluation of the cultural consumption demand in city-towns across the provinces are as follows:in the lateral evaluation of ideal value without urban and rural and regional gaps,Jiangsu,Beijing,Guangdong ranked the top three in the “2012 annual urban leaders”;in the vertical evaluation of own base value throughout the past years,Jiangxi,Jiangsu,Liaoning ranked the top three in the “2000-2012 urban runners-up”;Jiangsu,Anhui,Liaoning ranked the top three in the “2005-2012 urban runners-up”;Tianjin,Hubei,Jiangsu ranked the top three in the “2010-2012 urban runners-up”;Hainan,Tianjin,Henan ranked the top three in the “2012 annual urban runners-up”.
本项评价体系运用于全国省域城镇单行文化消费需求景气测评,数年来已经推出多个年度的实际评价结果,年度测评排行至上一统计年度2011年,具有延续性,可对照参看。
本文全面展开2012年全国及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31个省域城镇单行文化消费需求景气分析测算及其评价排行。鉴于另有省域城镇子报告详加考察,本文分析侧重于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加以比较,对省域则着眼于各项指标排行。
一 各省域城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基本状况
各省域城镇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增长态势可以提供一种宏观视角,本文分析测算就由各省域城镇文化消费总量占全国份额增减变化开始。
(一)各省域城镇总量份额增减变化
2000~2012年各省域城镇文化消费总量增长及其占全国份额增减变化态势见表1,全国城镇总体数据作为测评演算基准列于首行。各省域依属地方位,由北至南、从东到西分为东北和东、中、西部四大区域,按12年里文化消费总量占全国份额增减变化幅度高低排列。其中,省域主排行以1、2、3……为序,四大区域作为附加排行以[1]、[2]、[3]、[4]为序(后同)。
表1 各省域城镇文化消费总量增长及其占全国份额变动状况
续表
2000~2012年,全国城镇文化消费总量从1183.75亿元增长至8513.00亿元,增长绝对值总量7329.25亿元,总增长619.16%,年均增长17.87%。同期,东部整体年均增长17.84%,低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占全国城镇份额由58.79%下降为58.60%,降幅为0.32%;东北整体年均增长16.27%,低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占全国城镇份额由7.37%下降为6.25%,降幅为15.16%;中部整体年均增长18.42%,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占全国城镇份额由17.32%上升为18.31%,升幅为5.70%;西部整体年均增长16.16%,低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占全国城镇份额由21.48%下降为18.02%,降幅为16.11%。
分阶段对比考察,“十五”期间,全国城镇文化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9.68%。东部年均增长19.98%,高于全国平均增长;东北年均增长16.38%,低于全国平均增长;中部年均增长20.61%,高于全国平均增长;西部年均增长17.03%,低于全国平均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文化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6.51%。东部年均增长15.77%,低于全国平均增长;东北年均增长15.76%,低于全国平均增长;中部年均增长16.42%,低于全国平均增长;西部年均增长15.64%,低于全国平均增长。
对比两个五年期城镇文化消费总量增长变化,“十一五”全国年均增长比“十五”降低3.17个百分点。四大区域各有不同,东部“十一五”年均增长比“十五”降低4.21个百分点;东北“十一五”年均增长比“十五”降低0.62个百分点;中部“十一五”年均增长比“十五”降低4.19个百分点;西部“十一五”年均增长比“十五”降低1.39个百分点。
2000~2012年各省域城镇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年均增长幅度比较,江西、江苏、河南、内蒙古、福建、广东、安徽、陕西、海南、辽宁10个省域年均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河北、山西、北京、湖北、宁夏、广西、贵州、上海、浙江、四川、青海、重庆、湖南、天津、云南、吉林、山东、甘肃、黑龙江、新疆、西藏21个省域年均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低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其中,占据首位的江西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4.98个百分点;处于末位的西藏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8.60个百分点。
这12年期间,各省域城镇文化消费总量占全国城镇份额增减变化比较,江西、江苏、河南、内蒙古、福建、广东、安徽、陕西、海南、辽宁10个省域份额各有上升,按增幅从大到小依次排列;河北、山西、北京、湖北、宁夏、广西、贵州、上海、浙江、四川、青海、重庆、湖南、天津、云南、吉林、山东、甘肃、黑龙江、新疆、西藏21个省域份额各有下降,按降幅从小到大依次排列。其中,占据首位的江西占全国城镇份额提高了64.28%;处于末位的西藏占全国城镇份额降低了59.54%。
2012年,全国城镇文化消费总量增长13.58%,低于“十五”年均增长6.10个百分点,低于“十一五”年均增长2.93个百分点。同年,海南、甘肃、辽宁、湖北、江苏、河南、四川、陕西、北京、安徽、江西、山西、新疆、福建、贵州、西藏、内蒙古17个省域文化消费总量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山东、广东、青海、宁夏、云南、河北、湖南、浙江、天津、广西、吉林、上海、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