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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域乡村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排行——2000~2012年测评与后续年度预测
    ——2000~2012年测评与后续年度预测

    作者:刘婷 出版时间:2014年02月
    摘要:

    2012年,有16个省域乡村文化消费总量增长超过10%,其中7个省域乡村总量增长超过15%,4个省域乡村总量增长超过20%;有21个省域乡村文化消费人均值增长超过10%,其中12个省域乡村人均值增长超过15%,5个省域乡村人均值增长超过20%。各省域乡村单行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排行结果: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青海、江苏、山西为“2012年度乡村景气领先”前3位;历年各地自身基数值纵向测评,青海、西藏、山西为“2000~2012年乡村景气提升”前3位;青海、天津、江苏为“2005~2012年乡村景气提升”前3位;重庆、新疆、宁夏为“2010~2012年乡村景气提升”前3位;天津、吉林、广西为“2012年度乡村景气提升”前3位。

    Abstract:

    In 2012,the total cultural consumption in rural areas increased by over 10% in 16 provinces,7 of which by over 15% and 4 of which by over 20%;the per capita value of cultural consumption in rural areas increased by over 10% in 21 provinces,12 of which by over 15% and 5 of which by over 20%. The rankings of the status evaluation of the cultural consumption demand in rural areas across the provinces are as follows:in the lateral evaluation of ideal value without urban and rural and regional gaps,Qinghai,Jiangsu,Shanxi ranked the top three in the “2012 annual rural leaders”;in the vertical evaluation of own base value throughout the past years,Qinghai,Tibet,Shanxi ranked the top three in the “2000-2012 rural runners-up”;Qinghai,Tianjin,Jiangsu ranked the top three in the “2005-2012 rural runners-up”;Chongqing,Xinjiang,Ningxia ranked the top three in the “2010-2012 rural runners-up”;Tianjin,Jilin,Guangxi ranked the top three in the “2012 annual rural runners-up”.

    本项评价体系运用于全国省域乡村单行文化消费需求景气测评,数年来已经推出多个年度的实际评价结果,年度测评排行至上一统计年度2011年,具有延续性,可对照参看。

    本文全面展开2012年全国及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31个省域乡村单行文化消费需求景气分析测算及其评价排行。鉴于另有省域乡村子报告详加考察,本文分析侧重于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加以比较,对省域则着眼于各项指标排行。

    一 各省域乡村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基本状况

    各省域乡村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增长态势可以提供一种宏观视角,本文分析测算就由各省域乡村文化消费总量占全国份额增减变化开始。

    (一)各省域乡村总量份额增减变化

    2000~2012年各省域乡村文化消费总量增长及其占全国份额增减变化态势见表1,全国乡村总体数据作为测评演算基准列于首行。各省域依属地方位,由北至南、从东到西分为东北和东中西部四大区域,按12年里文化消费总量占全国份额增减变化幅度高低排列。其中,省域主排行以1、2、3……为序,四大区域作为附加排行以[1]、[2]、[3]、[4]为序(后同)。

    表1 各省域乡村文化消费总量增长及其占全国份额变动状况

    续表

    2000~2012年,全国乡村文化消费总量从1520.60亿元增长至2892.97亿元,增长绝对值总量1372.37亿元,总增长90.25%,年均增长5.51%。同期,东部整体年均增长6.64%,高于全国乡村平均增长,占全国乡村份额由37.91%上升为43.10%,升幅为13.67%;东北整体年均增长8.94%,高于全国乡村平均增长,占全国乡村份额由5.87%上升为8.62%,升幅为46.89%;中部整体年均增长4.63%,低于全国乡村平均增长,占全国乡村份额由28.13%下降为25.46%,降幅为9.48%;西部整体年均增长4.51%,低于全国乡村平均增长,占全国乡村份额由25.39%下降为22.67%,降幅为10.71%。

    分阶段对比考察,“十五”期间,全国乡村文化消费总量年均增长7.86%。东部年均增长8.75%,高于全国平均增长;东北年均增长10.95%,高于全国平均增长;中部年均增长6.40%,低于全国平均增长;西部年均增长6.64%,低于全国平均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国乡村文化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71%。东部年均增长4.60%,高于全国平均增长;东北年均增长9.74%,高于全国平均增长;中部年均增长1.35%,低于全国平均增长;西部年均负增长1.04%,低于全国平均增长。

    对比两个五年期乡村文化消费总量增长变化,“十一五”全国年均增长比“十五”降低5.15个百分点。四大区域各有不同,东部“十一五”年均增长比“十五”降低4.15个百分点;东北“十一五”年均增长比“十五”降低1.21个百分点;中部“十一五”年均增长比“十五”降低5.05个百分点;西部“十一五”年均增长比“十五”降低7.68个百分点。

    2000~2012年各省域乡村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年均增长幅度比较,西藏、吉林、青海、山西、黑龙江、天津、江苏、新疆、云南、浙江、上海、辽宁、北京、宁夏、河北、山东、河南17个省域年均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高于全国乡村平均增长;陕西、安徽、甘肃、贵州、内蒙古、福建、重庆、四川、广东、江西、湖北、湖南、海南、广西14个省域年均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低于全国乡村平均增长。其中,占据首位的西藏年均增长高于全国乡村平均增长7.14个百分点;处于末位的广西年均增长低于全国乡村平均增长4.52个百分点。

    这12年期间,各省域乡村文化消费总量占全国乡村份额增减变化比较,西藏、吉林、青海、山西、黑龙江、天津、江苏、新疆、云南、浙江、上海、辽宁、北京、宁夏、河北、山东、河南17个省域份额各有上升,按增幅从大到小依次排列;陕西、安徽、甘肃、贵州、内蒙古、福建、重庆、四川、广东、江西、湖北、湖南、海南、广西14个省域份额各有下降,按降幅从小到大依次排列。其中,占据首位的西藏占全国乡村份额提高了117.65%;处于末位的广西占全国乡村份额降低了40.82%。

    2012年,全国乡村文化消费总量增长9.95%,高于“十五”年均增长2.09个百分点,高于“十一五”年均增长7.24个百分点。同年,天津、吉林、广西、河南、贵州、云南、四川、北京、湖南、重庆、宁夏、海南、河北、新疆、广东、黑龙江16个省域文化消费总量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高于全国乡村平均增长;湖北、甘肃、山西、江苏、江西、陕西、福建、青海、上海、西藏、山东、浙江、安徽、内蒙古、辽宁15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