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3月 |
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先行先试。此次改革是近年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进展之一,同时也标志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开始涉足“深水区”。对于广东而言,将再次担负起行政体制改革急先锋的重任,在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难。一方面,积极改革能够为广东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扫清障碍;另一方面,在多轮改革之后再次操刀“自我革命”,必然会啃硬骨头,触碰更为棘手的利益配置问题,改革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
(一)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深入
广东历来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开路先锋,诸如大部制改革、社会管理改革、财政预算改革、省直管县(市)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等均在广东得到了推进与深化。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广东也是全国启动最早的省份。1997年初,深圳率先在全国开展行政审批制度的专项改革试点;1998年初,深圳市全面实施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999年,广东省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2000年以来,广东共进行了五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改革行动(见表1),“省级审批项目至今共取消和调整了2600多项,下放和委托550余项。目前,广东省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仅剩下700余项。”[1]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谨遵法律制度设定依据;相比较而言,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审批事项仅占不足两成。
经过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广东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大幅减少、设置更加科学合理,行政审批程序更加简化,行政审批时限逐渐缩短,行政审批方式不断创新,行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可以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成为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尽管如此,各方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的呼声仍然不断。
表1 广东开展的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政府管理方式不断创新
在不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广东还在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方面狠下工夫,主要从实体行政审批服务场所(行政服务中心)和虚拟行政审批服务场所(网上办事大厅)两个方面进行建设。毋庸讳言,广东在以上两个方面都是走在国内前列的。
我国最初是在沿海地区的经济开发区展开政府一站式服务实践探索的,这比其他地方政府的实践早了十余年。1984年4月,我国设立了包括广州在内的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是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发挥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各开发区普遍实行了一站式服务,集工商、海关、税收、商检、金融、保险、储运、外贸、外轮代理、能源、电讯、供水、供气等办事机构于一个管理服务中心,外商投资项目可以在管理服务中心以较短时间办好一切手续。当然,此时一站式服务的关注点仍然停留在投资服务上,并没有考虑到其他与公民相关的服务需求。进入21世纪后,广东省内的一站式服务机构得到了迅猛发展,成立了各种办证大厅、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一站式服务机构,并成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完善公共服务模式和推进行政体制创新的前沿阵地和试验场所。
电子政务建设为公民获得一站式服务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交互途径。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广东多年来一直居于国内前列。为了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并联审批和一站式网上服务,2004年6月21日,广东省还专门出台了《广东省“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2007年4月20日,全国第一个省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广东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正式开通运行。实现了对行政审批事项事前的公开、始终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纠错、事后的责任追究以及对审批全过程的绩效评估。
(三)相关政策制度逐步完善
为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广东省逐步完善其制度体系。2001年10月22日,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主要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确定。而后,广东分轮次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削减和调整,在此过程中出台了多项政策条文(参见表1中“政策文件”部分)。2004年12月17日,广东省印发《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管理创新意见的通知》。通过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促进行政管理方式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