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3月 |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大部制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实现了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取得了较好成效。党的十八大要求,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鼓励地方创新,注重基层实践一直是我国改革取得突破的重要路径。因此,重视对地方政府探索大部制改革经验的梳理和总结,将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把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推向新高度。
一 顺德模式——党政机构联动
地处广东珠江三角洲核心区域的顺德市,早在撤市建区之前就大胆进行行政体制机制改革。2003年前后,顺德进行一系列综合改革,初步建成了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效行政体制及其运行机制。2008年以来,佛山市顺德区又率先推进以深化大部制改革为重点的行政体制综合改革,其改革力度和模式一直被从事行政体制改革的专家学者称赞,也成为行政改革实践部门争相学习的对象。
按照中央关于大部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地方实际,顺德区于2009年制定出台《佛山市顺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开始了大部制改革。顺德根据中央对政府职能的基本表述,将区政府职能分为政务、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三大类,借鉴了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普遍设置15个左右政府部门的做法,将原有41个党政机构中职责相同、相近、相关的部门进行合并,有机统一整合为16个部门。此外,省市垂直管理的工商局等9个部门也被纳入改革过程。
改革后,区委设置6个部门。保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部、政法委员会和社会工作部,合并办公室和政策研究室,合并组织部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委部门高度精简,不仅改变了传统上机构改革只改政府不改党委部门的做法,而且使得党委部门设置更加合理,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减少了机构数量。区人民政府设置10个部门,既合并了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等4~5个部门,也进行了政府司法局与区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等大胆探索。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是其他地区难以想象的。经过这一轮改革,区政府组成部门比原来减少一半以上,在县区级政府组成结构中最大限度地实现了高效精简。顺德政府机构设置具有很强的创新性,这种大胆尝试完全可以在县区以下党政机构中采用。长期以来,机构设置上下对口、层层相似,已经凸显臃肿低效的现状。尽管我们在顺德调研时也听到,上级抱怨在顺德找不到对口单位,因而很多事难办,但是,改革者顶住了压力,使得这一创新保持至今,是非常难得的,值得其他地区借鉴和学习。
顺德改革还创新了干部管理制度,设立区政府政务委员,由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担任,与区委常委、副区长一起兼任16个大部门的行政首长,并参加区联席会议决策,政策则交由大部门集中统一执行。这一改革不仅实现了大部制精简高效的基本要求,还尝试对传统行政体制进行了创新。从根本上讲,联席会议是对传统政府架构的革新,其最大优势是减少管理层次、扩大决策人员覆盖面,更加有利于强化决策有效性和协调性。如果能够真正实现这种扁平化管理和大决策机制,那么,它将对未来大部制改革产生较好的示范作用。
顺德大部制改革与其他地区显著不同的是开展“党政联动”改革探索。将党政部门合并运行纳入统一的行政体制改革之中,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勇气。早在2004年,安徽省曾经在乡镇一级探索党政“一肩挑”改革试验,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顺德改革则在全区范围内力图建立党政合一的体制,在行政层级化的体制内,县区级层面的党政合一改革,在全国还是首创,比如,宣传部和文体旅游局合署办公。顺德改革基本按照是否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思路展开的,作为基层政府,顺德改革方案制定者认为,无论是党还是政,面临的都是具体的民生问题,党政机构具有共同的治理目标和相似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但是出于种种原因,原来党政两套班子在职能交叉问题上可能会产生分歧,影响办事效率,而党政合一可以把一级政府的党政责任有机有效统一起来,提高管理效能。
顺德改革还着力探索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有效统一问题。在顺德行政改革方案中,决策权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