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3月 |
前言
贵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已进入决战期。贵州省委、省政府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围绕“工业强省战略、城镇化带动战略”的目标和任务,将“国发2号文件”精神与全面推进“贵州和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内涵,明确和规划实现小康社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还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蓝图。贵州省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贵州梦”,就必须充分发挥依法治省在开创贵州新局面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法治贵州”构建活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贵州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此,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贵州的具体实践,是贵州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美好新贵州的重要保障,是贵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梦的法治蓝图。
一 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内涵
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相比,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于小康社会的提法,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字之差,内涵深刻,意味着党对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更明确,要求更严格,未来发展的信心更充足。
(一)小康社会之源流简析
“小康”是仅次于“大同”的理想社会模式,早在《礼记·礼运》一书中就得到比较系统的描绘。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的带领下,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这为小康社会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世纪70年代,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说:“我们要实现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与你们提出的现代化概念不同,我们提出的四个现代化就是‘小康之家’。同西方比,还是落后的。所以,我只能说,中国到那时也只是一个小康的国家。”[1]20世纪90年代末,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党的十五大提出了第三步战略部署具体化,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本世纪头20年,我们要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2]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党在十七大提出:“一是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四是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五是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3]党的十八大审时度势,及时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改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全面小康社会之含义
“全面小康社会”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关键词,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及人民全面发展的关键词,更是一个涉及民主法治、经济发展、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科技教育、社会事业、人口素质、思想道德等各方面的关键词。不仅要有速度,而且要有质量;不仅要有物质文明建设,还要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不仅要包含先进地区的发展,而且也要包括落后地区的社会发展。鉴于此,本课题组结合上述相关指标体系的内容,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准。
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准
续表
由此可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维度上应该是全面的,应该覆盖全体人民的各个层面,只要有一个指标体系没有达到,就没有达到全面小康。
二 贵州实现全面小康的法治化现状与问题
贵州是我国西部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也是贫困问题最突出的欠发达省份。当然,为了顺利实现同步小康,我们不但要考虑贵州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方面如何同步的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还要考虑贵州同步小康的法治保障问题。为此,贵州省成立了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的,省司法厅、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省领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贵州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法治发展工作。
(一)贵州实现全面小康的法治化现状
像贵州这样的贫困落后地区越是要跨越发展,就越是要解放思想,就越是要破除墨守成规、封闭保守、消极等待等思想的桎梏,突破制约发展的传统观念和体制障碍等。通过对贵州省树立公民法治观念、地方性立法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