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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城市流浪人群的生存状态及治理对策研究

    作者:高刚 出版时间:2014年03月
    摘要:

    毕节市“11·16”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城市流浪儿童生存状态的广泛关注。然而在我国,专门针对城市流浪人群的救助管理体系早已建立了。尽管如此,各地还是会出现城市流浪人群受到各种伤害甚至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案例。这就说明,我国的救助管理体系是存在问题的。因此,系统研究城市流浪人群的生存状态,剖析产生强行乞讨、组织化乞讨等城市流浪群体这一“顽疾”存在的原因及帮扶治理难点,深刻反思城市流浪人群救助体系存在的各种弊端,对有效救助城市流浪群体,维护城市良好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Abstract:

    The 11.16 event happened in Bijie City has raised much social concerns on homeless children in urban areas. Even though vagrant people in urban areas rescuing systems have been already established before,homeless people are often hurt and even dead without rescuing. It indicates that our rescuing management systems are not perfect. So this research systematically studies their living conditions,and analyzes the reasons why they are aggressively begging and organized begging and how to deal with these problems. Rethinking the defectives of rescuing management systems is not only meaningful for rescuing homeless people in cities,but also significant for maintaining the cities in good order and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society.

    一 贵州城市流浪人群的结构特征

    (一)性别年龄结构

    2012年贵州全省救助站共救助6.4万人,不在站救助2.6万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0.1万人次。由于没有采集到全省流浪受救群体的数据,我们重点以毕节、遵义两市提供的数据为样本,分析目前贵州城市流浪人群的大体状况。统计结果显示,在1318人次受救助流浪人员中,男性1137人次,占总人数的86.3%;女性181人次,占总人数的13.7%(见图1)。

    而从年龄结构来看,全年共救助未成年人191人次,占总人数的14.5%;青壮年1095人次,占总人数的83.1%;老年人32人次,占总人数的2.4%(见图2)。

    图1 贵州城市流浪人群的性别结构

    图2 贵州城市流浪人群的年龄结构

    (二)身体状况

    1.以健康者居多

    按照一般的逻辑,人会由于残疾、疾病、贫困等无法获取生活来源而流浪街头。在1318位被救助流浪人员中,健康人员1161人次,占总人数的88.1%;精神病人46人次,占总人数的3.5%;痴呆傻2人次,占总人数的0.2%;肢体残疾106人次,占总人数的8.0%;艾滋病人3人次,占总人数的0.2%(见图3)。

    图3 贵州城市流浪人群的健康结构

    2.出现艾滋病流浪者提高公共安全风险

    艾滋病流浪者的出现,提高了城市公共安全的风险。曾经有一艾滋病流浪者,拿着注射器流浪在贵阳大街上,在人群中说自己是艾滋病感染者,吓得众人四处逃跑。

    (三)流浪受助情况

    从流浪者到救助站的形式来看,主动求助者占总人数的65.6%,由公安机关、城管部门等引导护送入站的占总人数的34.4%(见图4)。

    图4 贵州城市流浪人群到救助站的形式

    从流浪者的去向来看,提供返乡现金的占0.8%,提供返乡车票的占74.3%,家属寄来返乡路费或由亲友、单位接回的占5.9%,由救助站工作人员护送返乡的占13.5%,自愿离站的占2.7%,滞留站内的占2.6%,送精神病医院等相关医疗机构救治的占0.9%,1人送福利院安置(见图5)。

    图5 贵州城市流浪人群的去向

    (四)乞讨行为情况

    从救助站提供的数据看,在所有救助人群中,有乞讨行为的占17.9%,无乞讨行为的占82.1%(见图6)。

    图6 贵州城市流浪人群的乞讨行为情况

    二 城市流浪人群的类型及其生存状态

    (一)职业乞讨型流浪者

    职业乞讨型流浪者是指以乞讨为生的流浪人员。流浪乞讨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人们随处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乞讨本来是缺乏劳动能力人员维持生存的一种方式。然而,由于乞讨能获得相对可观的收入,一些有劳动能力的人也加入到流浪乞讨人群的行列中,甚至出现了以经营乞丐为生的“丐首”。因此,在贵阳,曾经有10余名老人在人民广场、喷水池等人流集中的地方向市民倡议“不要给流浪乞讨人员钱”,倡导市民通过更有效的方式救助乞讨人员,以防流浪儿童、残疾人沦为乞讨工具。在本课题研究中,我们把职业乞讨人群分为受控型乞讨流浪者和自主型乞讨流浪者(见图7)。

    图7 城市职业乞讨者的类型

    受控型乞讨流浪是指一些肢体残疾人、老年人及儿童受经营乞丐的“丐首”控制,不得不在街头乞讨,成为违法分子赚钱工具的流浪人群。“丐首”往往从农村欺骗收买一些聋子、瞎子或肢体不全的残疾人,让他们替自己乞讨,为自己牟取暴利;有的则从农村租借一些未成年儿童,对他们进行集中管理,要求每天完成一定金额的任务,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案例1:一名六七岁的小女孩在贵阳市黔灵山公园门口卖艺乞讨,她用嘴咬住一个放在地上的铁三脚架,倒立着不停旋转,在她面前摆着一个盆子,里面有几张路人丢下的零钱。见记者拍照,旁边一个20岁左右的男子过来收拾好行头,拉着小女孩就跑。据街边店主介绍,这两人这几天常来这里乞讨,小女孩身上常看到有伤口。

    对自主型乞讨流浪者而言,又可分为原发型乞讨流浪者和欺骗型乞讨流浪者。原发型乞讨流浪者是指因身体缺陷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导致无法养活自己,或因突遭天灾人祸被迫背井离乡外出乞讨。他们大多生活无着落,流落街头,只能通过乞讨方式来获取生存资料。而欺骗型乞讨流浪者主要以各种身体残疾博得人们的同情,或以父母病故因而辍学、夫妻一方患绝症、伪装孕妇等各种手段骗取群众同情,获取钱财。

    案例2:在贵阳市洁安旅社一楼和另一家旅社的3楼,警方当场清查出了18个中年男女,并解救出21个孩子。其中,最大的孩子13岁,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