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4月 |
以非营利方式促进社会发展的NGO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密不可分。NG0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需要NGO的参与和协同。“5·12”汶川地震带来了志愿组织和NGO在四川的蓬勃发展。来自国企、民企和外企的典型案例表明,四川企业和NGO在教育、医疗、环保、农村生计发展和抗震救灾等多个领域的协同发展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企业和NGO之间以公益捐赠、社会创新项目、企业员工志愿活动等方式开展的合作较多。总体来看,外企在与NGO协同发展方面涉及的领域相对更广泛,合作方式更多样化,也更具可持续性。但是,由于NGO总量和能力的限制,企业与NGO的合作在广度和深度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正式的组织形式、不属于政府体系的社会组织,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NGO”这一概念的提出最早见于1945年签署的联合国宪章,国际社会对NGO的关注和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关于NGO的界定,目前经常被引用的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Lester Salamon)教授提出的五特征法,即:①组织性;②非政府性;③非营利性;④自治性;⑤志愿性。[1]除“NGO”外,其他一些类似的概念和术语还包括: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民间组织(Civic Associations)以及近期国内研究者常用的“社会组织”等,这些概念的使用与“NGO”虽有区别,但总体上大同小异。因此,本文对“NGO”“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等概念都是在相同的含义上使用的。
NGO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发挥着特定的作用。国外经验表明,NGO的蓬勃发展改变了企业传统的生存环境,成为政府行政管理主体和企业市场主体之间的第三方主体,促进了政府、企业和社会间的有效联系与对话。特别是在生态环境、劳动者权益、商业伦理等既是企业社会责任又是社会公共问题的方面,NGO的出现,弥补和改善了市场行为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NGO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协同发展成为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 NGO与企业社会责任协同发展的机遇
(一)NGO在中国快速发展
当前,社会组织正面临着空前的发展机遇。2011年以来,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构一个“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其中,“社会协同”就是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社会管理资源,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同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解力量互动的社会协同管理网络。[2]因此,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形成政府与社会协同管理的、依托多元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
自2008年起,深圳、北京、广东等地先后对长期困扰着社会组织发展的双重管理体制进行探索改革。在各地经验的推动下,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明确提出,要在2013年12月底前由民政部会同法制办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修订工作,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这一举措意味着对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将面临整体上的重大突破,从而打破长期以来阻碍社会组织发展的瓶颈。同时,各地政府都在逐渐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从资金支持、购买服务到能力建设,民间社会组织资源短缺的状况近期内得到了重大改善。
随着2013年机构改革和民政部门简政放权的政策出台,各地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申请直接登记的数量明显增多。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50.67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7.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万个,基金会3713个,从业人员已超过1200万人。[3]NGO正成为多元社会治理中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NGO使命的契合
1.NGO协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
(1)公民社会与社会公民
“公民社会”是西方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民社会理念在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逐渐得到重视。现代公民社会理论认为,健全社会包含三大领域,即:国家、市场和公民社会。国家是以政府、军队为代表的强制性管理部门;市场是指各类赢利性经济活动主体的总称;公民社会则是介于国家和市场之间的领域,是一个由各类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和大量个体组成的公共领域。在这一公共领域中,各种社会团体本着志愿精神和自治精神,将个人利益整合为集体或公众利益,并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从现代公民社会理论中引申出了“社会公民”这一概念。所谓社会公民,是指作为一名现代公民,其特质已经超越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转化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世界及人与生态的关系。在全球化的影响下,现代公民不但需要关注个人、家庭和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