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4月 |
成都市锦江区是核心城区,位于市区东南部,全区面积62.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0万,辖16个街道办事处、5个产业功能区、64个社区,是成都市最繁华的商贸商务集聚地。2007年以来,锦江区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以建设“社会创新区”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动街道管理体制、社区治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三大改革”为核心,以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民生服务、小区院落自治、社工队伍建设“四大工程”为重点,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逐步探索“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锦江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模式。
一 主要做法
(一)转变观念,提升社会治理保障水平
创新社会治理,观念转变是先导。锦江区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统筹社会建设、治理工作,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区委工作会多次组织学习研究创新社会治理课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结合区情,从制度设计、机制体制建设等方面进行论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使全区社会治理创新思想、保障到位。
1.凝聚共识
2007年提出“四区”建设目标,统筹推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将建设“社会创新区”作为目标之一;2009年进一步提出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生态型精品城区”目标,明确将“社会和谐”作为新的目标之一;近年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共创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对全区社会建设、治理进行系统谋划部署。
2.强化组织
成立区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强化全区社会建设、治理创新统一领导;成立区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区社会治理工作;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加强社会治理、服务部门建设,21个政府部门只保留7个经济部门;成立区(县)级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社会组织统筹、指导、监管;完善街道办事处架构,取消经济职能科室,强化街道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剥离社区行政业务,回归自治功能。通过这些措施,全区形成区、部门、街道和社区社会“四级网络”治理,做到社会治理有组织负责、有人办事。
3.加大投入
构建公共财政体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新增财政收入主要部分投入公共服务,加大社会管理、服务投入,构建社会管理、服务投入长效机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机制,政府购买企业参与社会服务补贴机制等。
(二)探索“三大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创新社会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考虑、抓好基层基础。锦江区先后实施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为核心街道体制改革、以突出社区居委会自治为重点社区体制改革、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为目标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以转变街道职能为突破口,理顺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实现街道职能归位。
2.推进社区治理体制改革
按照政社分开、居民自治思路,剥离社区居委会行政业务,努力推进社区自治,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及其工作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主体的治理模式。
3.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创新管理方式。率先成立区(县)级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统筹、指导、监管,组建区、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民中心),搭建政府、市场、社会和市民互动平台,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多元参与社会组织工作格局;2009年在全省率先实行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和发展公益服务类、社会事务类、文体活动类、慈善救济类、社区维权类5类社会组织,对登记类社会组织每个给予2万元、备案类社会组织每个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资助。
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出台《锦江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把政府可以不直接承担的社会服务性、事务性工作,以及企事业单位剥离社会服务职能,通过委托、购买、授权等形式交社会组织承担。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群众有偿个性化服务、志愿者参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