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4月 |
在主要由网络运营商、设备生产商和软件开发商构成的全球信息传播体系中,正在发生一种变化:首先,数十年来各国网络运营商承担了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从固定网络到移动网络,从单一网络到多网融合,运营商在信息传播体系中占据了先导与基础性的地位。随后,设备生产商,尤其是智能手机等个人移动终端生产商凭借其革命性的创新能力迅速占据了全球电子消费者市场。这一现象在过去的5年极为显著,仅2013年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就达9.588亿部[1],也就是说全球大约每七个人当中就有一人在当年新购置了智能手机。中国2013年1~10月智能手机的出货量则高达3.48亿部。[2]
智能手机的开放平台为软件开发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创新机会。
事实上,这种从基础设施建设到终端创新再到应用程序开发的重心转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它符合古往今来信息传播发展的内在逻辑,即先创造工具条件,进而转向人的使用。换言之,信息传播进步的目的不会停留在平台工具本身的进步,而是为人的发展服务。2013~2014年中国信息传播领域的发展情况印证了这一点——不可否认“云”“4G”等是非常显著的新词,“土豪金”“东北银”(中国网友为苹果公司于2013年推出的两款iPhone5S所起的昵称)等甚至成为社会热词,但“应用”却因其数量和质量的大幅提升成为毋庸置疑的关键词——依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4年1月)》,信息获取、商务交易、交流沟通、网络娱乐等构成中国人互联网应用的四大类主要内容,其中“以社交为基础的综合平台类应用发展迅速”[3]。
“以社交为基础的综合平台类应用”是一个精准的描述。然而,在社交平台基础上形成多种应用则是2013年以来的全新现象,值得信息传播领域的研究者和从业者观察思考。2013年开始一些移动即时通信工具增加了信息分享、社群互动、手机支付、互联网金融等综合性应用。以微信为例,其自我定位从“一款手机通信软件”悄然衍变成了“一种生活方式”。在诸多生活方式类的应用中,互联网金融是标志性的,2013年也因此被称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元年”。
一 互联网金融的两种主要产品形式
目前主要有两种互联网金融产品已成功起步:网上支付和网上理财。历年来中国电子商务业的蓬勃发展为网上支付打下了一定的用户市场基础且2013年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而网上理财则是在网上支付的基础上形成的全新产品形式。
(1)网上支付
2013年在网上购物的中国用户规模超过3亿,其中86.2%的用户使用网上支付[4],这个数字较前一年增长了17.9%,而使用率更大幅增长了42.1%。利用智能手机终端进行网上支付的用户占总比也达到了25.1%(1.25亿),较前一年翻倍增长。
这其中一个有意思的变化是,人们不仅对在线消费行为进行网上支付,还开始支付线下消费活动,例如打车。打车类软件诞生已有一段时间,然而在2013年以前绝大部分乘客仅使用打车软件叫车,然后线下完成车费支付。2013年,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陆续向“快的打车”注资至少4800万元,2014年1月上旬互联网巨头腾讯支持的“嘀嘀打车”宣布投入2亿元奖励使用微信支付打车费的乘客和出租车司机,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紧接着宣布联合“快的打车”拿出5个亿“请全国人民打车”。
阿里巴巴、腾讯两大巨头以几乎“烧钱”的方式支持与其主营领域看似无关的打车软件,事实上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促使用户绑定手机支付,培养其进行手机支付的习惯并增强使用黏度。腾讯在2014年春节前发起的微信红包活动也是抱有相同目的的一项市场活动,其创意令人称绝——通过简单的全民都能参与的发红包、抢红包游戏促使人们在微信上绑定银行卡。
效果是显著的。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2013年全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高达53729.8亿元,而这个数字在2010年仅是10104.8亿元。不仅在支付金额上增长迅猛,网上交易的结构也日趋复杂——经历了多年市场培育的中国传统零售商业已加快加深了电子商务的步伐,因此网络购物支付依然占据最大份额(35.2%)。尽管如此,2013年开始,航空客票(13.2%)、基金申购(10.5%)、通信缴费(5.2%)等在中国网上支付领域分了一杯羹。[5]
同样是来自艾瑞的数据显示,在2013年整个网上支付盘子中移动支付交易金额达12197.4亿元,同比增速高达707%。有趣的是,其核心不再是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