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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发展

    作者:林发钦 出版时间:2014年04月
    摘要: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4年中国加入公约,2006年公约在澳门正式生效。全球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热潮辐射到澳门,适逢澳门赌权开放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经历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洗礼,城市景观的蜕变和人文传统的失落,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近年澳门重要的文化关键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重要的社会现象。政府、民间团体和学术机构是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三股主要力量,形成了“政府主导,民间参与,学术支持”的保护格局。至2013年12月,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十个项目,其中六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项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同时也面临重大挑战,本文提出了未来保护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Abstract:

    The UNESCO General Conference in 2003 approved the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which was endorsed by China in 2004 and extended its application to Macau in 2006. The global trend to safeguard intangible heritage has extended to Macau,where it meets a rapid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s a result of the liberalisation of the gaming industry. During this process of globalisation and modernisation,the urban landscape has transformed and much tradition has been lost. These mad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 cultural keyword for Macau in recent years,as well as an important social phenomenon. The Government,associations and academic institutions are the three principal forces behind the conserv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thereby forming a pattern in which the Government leads,the community participates and the academic circle supports. By December 2013,there are ten items enliste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Macau,six of which were enlisted Nation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one of which Worl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Some preliminary progress has been made in conserving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Macau,but challenges are also emerging. This article proposes some suggestions to safeguard its future development.

    一 前言

    2005年7月,“澳门历史城区”申报世界遗产成功后,澳门社会对本土历史与文化的重视显著提高。2006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澳门生效,为澳门文化的保育和建设,提供了新概念、新视野和新方法;适逢澳门赌权开放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市景观的蜕变和人文传统的失落,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下文有时简称“非遗”)成为澳门重要的文化关键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重要的社会现象[1]。也就是说,澳门非遗保护的现状与发展,不仅是全球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热潮在澳门的延伸和反映,以及澳门对这种新兴全球文化现象的自觉呼应,更是澳门在全球化和现代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内部对“文化焦虑”呈现出的一种集体反应。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由来

    人类对“文化遗产”的认知,起源于保护的需要,且是一个不断扩展和“泛化”的过程。

    二战后世界重建,许多国家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965年,美国白宫提出“世界遗产信托基金”建议案,倡议通过国际合作保护“世界杰出的自然风景区和历史遗址”。1970年,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环境委员会成立。1972年,美国同时发布了《人类环境宣言》和《人类环境行动计划》,其中后者建议制订《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国际社会,特别是美国的保护呼吁,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重视和采纳。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一个影响人类文化与自然遗产命运、改变全球文化观念的世界性公约诞生了,“世界遗产”“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等概念由此成为世界热门关键词。

    人类在保护物质遗产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非物质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特殊性。1987年,教科文组织在原有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确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列为保护对象。2001年,教科文组织通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并公布第一批共19项“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3年10月,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也正式固定下来,标志着全球范围的非遗保护进入全新阶段。

    中国积极参与制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工作,并于2004年成为世界上最早加入公约的国家之一。2005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开始进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白蛇传、梁祝、少林功夫、苏绣、蒙古族长调等项目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由澳门与广东省、香港联合申报的粤剧和凉茶制法也成功入选名录。2007年,中国开始落实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保护政策,并展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

    国际社会,特别是我国非遗保护的经验和发展,成为近年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参照,对澳门影响深远。

    三 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澳门是个东西文化荟萃之地,自从16世纪中叶葡萄牙人西来开始,东西方不同的语言和文化即在这方土地上扎根滋长,传统的中华文化与葡萄牙文化和谐并存;中国的佛教、道教及各种民间信仰与天主教、基督教和平共处;教堂与寺庙毗连相望;东西方各种民风习俗异彩纷呈……中葡两国人民和其他各国人民经过四百多年的繁衍生息,共同生活,创造出澳门特有的文化景观,成就了澳门瑰丽、多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5年澳门申遗成功后,社会日渐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推广,从有形的澳门历史城区到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成为澳门人热切关心的议题。2006年9月,时任行政长官何厚铧签署第32/2006号行政长官公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2003年10月17日在巴黎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交存的批准书,以及该公约的中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译本,标志着公约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生效[2]。自此,在全球性的“非遗”文化现象影响下,澳门也掀起了一股非物质文化遗产热潮,公众热情关注,媒体积极报道,在政府、民间团体和学术机构三大非遗保护力量的参与下,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民间参与,学术支持”的保护格局,并取得了初步的保护成效。

    1.特区政府的保护措施

    立法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澳门在这方面有较悠久的法制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