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5月 |
目前,中日韩FTA已进行了三轮谈判,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因谈判本身的难度和各种制约因素特别是政治因素的影响,中日韩FTA达成协议并不容易,很有可能成为一场旷日持久的马拉松谈判。这对于中日韩乃至东北亚、东亚经济合作,都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为此,中国应未雨绸缪,采取积极对策。
Now,China,Japan,South Korea FTA has been underway for three rounds of negotiations,and certain progress has been made. However,because of the difficulty of the negotiation itself and all kinds of factors,especially political factors,China,Japan and South Korea FTA agreement is not easy,is likely to be a long marathon negotiations. For China,Japan,South Korea and even the economic cooperation of northeast Asia and east Asia this will have some adverse effects. Therefore,China should save for a rainy day,take positive countermeasures.
一 中日韩FTA谈判的主要内容与谈判的缓慢进展
(一)中日韩FTA谈判的主要内容
根据2011年12月完成的中日韩三国官产学共同研究报告书,中日韩FTA谈判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贸易
货物贸易谈判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削减农林水产品和工矿业产品关税。在充分考虑三国敏感产品的基础上,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扩大市场准入。(2)与货物贸易相关的问题。制定中日韩FTA的贸易规则,包括原产地规则、关税手续、贸易方便化、贸易救济措施等。
2.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谈判主要内容是:(1)制定高于WTO水平的服务贸易规则,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2)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消除服务贸易壁垒,促进三国间服务贸易的发展。
3.投资
在中日韩投资保护协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三国间的投资规制,采取切实而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消除对外资的投资限制,使中日韩FTA成为进一步促进区域内投资的有效手段。
4.其他领域
其他领域谈判包括卫生植物检疫(SPS)、贸易的技术障碍(TBT)、知识产权、透明性、竞争政策、解决纠纷、产业合作、消费者安全、电子商务交易、能源、矿物资源、渔业、食品、政府采购、环境等广泛的领域。
(二)谈判的缓慢进展
1.第一轮谈判的基本情况
中日韩FTA首轮谈判于2013年6月26~28日在首尔举行。这次谈判主要讨论了今后谈判的协商范围、协商日程、协商小组构成和联络方式、协商文件的管理以及统计资料交换等行政事项,三方就减让关税等具体技术性细节交换了意见,就协商的基本方针和细则达成了一致,同意建设一个综合性的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区,并充分考虑各国的重要领域,对存在分歧的问题进行协商。
2.第二轮谈判的基本情况
中日韩FTA第二轮谈判于2013年7月30日至8月2日在上海举行。这次谈判在第一次谈判的基础上建立了12个协商小组,各协商小组分别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关税手续、投资、竞争以及电子商务交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议题进行了协商或专家对话。由于涉及面广,各领域在协商谈判顺序、范围设定、协商方法等方面花费了很多时间,但未取得多大的进展。
3.第三轮谈判的基本情况
中日韩FTA第三轮谈判于2013年11月26~29日在东京举行。在这次谈判中,三方就商品领域减让关税方案的方式、商品分类、处理方案、协商标准和范围以及交换统计数据等问题进行了协商,在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通关手续、贸易便利化、服务贸易、投资、竞争、贸易救济、卫生检疫、贸易的技术障碍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召开了工作小组会议,在电子商务、环境、政府采购和食品方面进行了专家对话。另外,由于中日韩三国都参与了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RCEP)的协商,因此三方还就如何保持FTA与RCEP之间的一致性交换了意见。
从总体情况看,由于三方在削减关税等方面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再加上中日韩关系紧张的局面影响了谈判的氛围,已经进行的谈判未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三方都在“相互摸底”“相互试探”。
二 谈判的难度和影响因素
(一)谈判的难度
由于中日韩三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竞争力、对外开放程度和关税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要在短期内就前述谈判内容达成一致并非易事。换言之,由于谈判本身的难度,中日韩FTA谈判绝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贸易自由化是中日韩FTA的主要目标。所以,只要分析一下中日韩三国的关税水平,就可以发现中日韩FTA谈判的难度。
目前,中日韩三国非农产品的关税都已降低到10%以下的水平,其中中国略高,韩国次之,日本最低。相比之下,中日韩三国农产品的关税都很高,差别也很大。从表1可以看出,中日韩三国中,农产品实施最惠国待遇的单纯平均关税和加权平均关税都以韩国为最高,日本次之,中国最低。其中,单纯平均关税(2010年)韩国为48.5%,日本为17.3%,中国为15.6%,加权平均关税(2009年)韩国为99.8%,日本为15.8%,中国为8.0%。
就2010年主要农产品的最终减让关税而言,日韩两国的平均关税特别是最高关税也都大大高于中国。其中,韩国的蔬菜、水果、谷物与谷物制品、油料作物与油脂的最高关税都高达600%乃至800%以上,日本的乳制品、谷物与谷物制品、油料作物与油脂的最高关税也都在600%以上。相比之下,中国主要农产品的最高关税都在65%乃至25%以下(参见表2)。
表1 中日韩三国实行最惠国待遇的关税税率
表2 2010年中日韩三国农产品最终减让关税的比较
表2 2010年中日韩三国农产品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