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4月 |
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
2013年8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上海自贸区)成立。作为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试验区,上海自贸区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宗旨是降低贸易成本。其总体规划方案见表1。
表1 上海自贸区总体规划方案
对于上海而言,上海自贸区的获批设立,对于其贸易、航运、金融等方面均会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影响。
(1)将使上海突破已有的条框,获得税收放宽、外汇使用等优惠政策,有利于跨国公司内部的全球调拨,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在上海注册开业。
(2)上海自贸区的建设将使得海上保险等航运服务业务在上海得以培育和集聚,解决航运中心建设中金融支持的问题。
(3)国务院2012年年底批复同意,自2013年1月1日起,经浦东和虹桥国际机场中转第三国的45个国家外籍旅客将享受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再加上自由贸易区的项目,自贸区将有望成为贸易和购物零关税的自由港。
(4)免税和自由港将有利于吸引高端制造业,而贸易区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加工、制造、贸易和仓储物流企业集聚,推进中国的产业升级。因此,自由贸易区对于物流的集聚效应将更加显著。
此次改革,除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之外,投资、金融的深层次开放更是重中之重,这也是此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改革可能先实行在自贸区内推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在此基础上企业法人可以在自贸区内自由兑换人民币,但对个人暂不适用。上海自贸区作为中国加入TPP[1]的试点窗口,也为将来中国进入TPP的谈判增加了筹码。
从以上政策可以看出,此次上海自贸区的设立主要从金融领域开始进行根本性的改革,货币的自由兑换、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等都为上海与国际市场的交流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与1979年建立深圳等经济特区不同,此次上海自贸区的设立更大意义上是一种制度创新而不是政策优惠。
经济特区,是指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其范围内实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和特殊政策,用减免税收等优惠办法和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出口的特定地区。
而自由贸易区通常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有时也用来形容一国国内一个或多个消除了关税和贸易配额并且对经济的行政干预较小的区域。
但是上海并不是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区,目前我国在建自贸区18个,涉及31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签署自贸协定12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除了与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协定还未生效外,其余均已实施;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6个,涉及22个国家,分别是中国与韩国、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澳大利亚和挪威的自贸谈判,以及中日韩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RCEP)协定谈判。此外,中国完成了与印度的区域贸易安排(RTA)联合研究;正与哥伦比亚等开展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还加入了《亚太贸易协定》。
以上自贸区之间的往来还基本停留在货物、服务的简单层面上,个别还涉及了投资领域,可以说这些都是最初级的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交流。此次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旨在从更深层次的金融领域逐步开始对外开放,其目的在于通过上海自贸区的设立让世界认识一个更开放的中国,为中国进入TPP加分。
TPP成员国之间彼此承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以及投资等领域相互给予优惠并加强合作。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关税减免,即成员国之间90%的货物关税立刻免除,所有产品关税将在12年内免除。对于中国来说,之前基本上都是同东南亚国家(包括日本、韩国等亚洲发达国家)签订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与之不同的是,TPP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亚洲,新西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秘鲁等的加入使其具有了连通世界其他洲经济的职能。
之所以选择在上海试点一小部分区域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