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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农业产业化为重点推进湖南县域小康社会建设

    作者:唐瑾 出版时间:2014年04月
    摘要: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重点、难点和关键在于县域小康社会建设。在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的情况下,农业产业化是全面建成县域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没有农业产业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和农民的富裕安康,也就不可能有全面的小康社会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重点、难点和关键在于县域小康社会建设。在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的情况下,农业产业化是全面建成县域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没有农业产业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和农民的富裕安康,也就不可能有全面的小康社会建设。

    一 发展县域经济是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与难点

    (一)县域经济发展是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

    县域经济是一种以县辖行政区域为单元的区域经济,一般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纽带,以农村为基础,属于国家最基础的财政单元。从湖南省的情况来看,截至2012年底,全省87个县(市)的面积占全省的90%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80.6%,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1852.60亿元,占全省GDP总量的53.5%。由此可见,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最有潜力、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在农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从一定意义上讲,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湖南是个农业大省,绝大部分人口在县域,县域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湖南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局。农业是基础,农业兴才能百业兴;农民是最大的群体,农民富才能全省富;农村是最大的市场,农村活才能全省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县域是重点,也是关键。可以说,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湖南全体人民的小康;没有县域的小康,就不可能有湖南的全面小康。

    (二)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也在县域

    当前湖南县域经济发展显现出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也阻碍了湖南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1.县域经济仍然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

    截至2012年底,湖南县域的人均GDP为20479元,湖南全省的人均GDP为33480元,全国的人均GDP为38354元。湖南全省的人均GDP比全国的低4874元,湖南县域的人均GDP比湖南全省的低13001元,比全国的低17875元,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按照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且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401202亿元,则到2020年应该达到802404亿元,预计到时的人均GDP应该会达到55338元,而湖南县域2012年的人均GDP与之相差34859元,要想达到全国2020年的人均目标,则在今后的8年,每年必须增长约13.2%,然而2012年湖南全省GDP的增长率为11.3%。由此可见,县域经济仍然是湖南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湖南与发达省份经济发展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差距,湖南经济要加快发展,必须要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湖南县域小康的建设与国家的小康目标差距还很大,要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就必须GDP平均每年增长13%以上,这在全国整体经济下行的宏观背景下来看,将是困难重重,压力相当大。

    2.县域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影响全省居民收入的整体水平

    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319元,湖南整体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246元。而湖南县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75个县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最低的古丈县只有11954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365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611元,相差很远。2012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917元,湖南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440元,湖南县域中有47个县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最低的新田县只有2895元,远低于全省的和全国的平均水平。按照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的,到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到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该达到3821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应该达到11838元。湖南县域居民收入要达到此目标,难度也相当大。

    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

    一是全省不同地区的居民人均收入的差距很大。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位于湖南东部的浏阳市,达27345元,最低的是位于湘西的古丈县,仅为11954元,两者之比为2.29∶1。县域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是位于湖南东部的长沙县,达17070元,最低的是湘西南的新田县,仅为2895元,两者之比为5.90∶1。二是湖南城乡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收入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2012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间的比值为2.75∶1。

    4.县域城镇化水平偏低,城乡一体化程度不高

    2012年湖南县域城镇化水平为36.9%,低于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