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4月 |
一 2013年工作进展
2013年,全省政法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着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努力夯实政法基层基础,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全省没有发生一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刑事发案和八类恶性案件明显下降,全省公众对社会治安的评价同比提高0.93分;警务工作满意度达到97.89%。
(一)着力维稳保平安
突出维护国家安全,有效挫败了敌对势力的系列捣乱破坏活动,强化了对“法轮功”组织的防控和专案打击。突出治安打防控管。强力推进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扫黄禁毒等一系列专项打击,严惩违法犯罪;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全省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面达50%以上;加强以“六张网”为重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省新增摄像头12945个。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共评估重大决策事项3585起,通过3064起,其中暂缓实施396起,否决125起,从源头上减少了不稳定问题的发生。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调解消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活动。全省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9.8万余件,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2万余件。突出特殊领域的服务管理。全面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明确了城市城镇务工、经商人员的落户政策,全面推行居住证“一站式”服务平台。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重病涉毒人员、艾滋病违法犯罪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矫治、服务和管理进一步推进。
(二)着力法治促公正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部署,在4个市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建立诉讼与信访分离机制,将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依法处理、依法终结;稳妥推进劳动教养制度改革,湖南劳教职能已全面停止,全省19个劳教所全部转型为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所;稳妥推进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全面实现“体制外”选任管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罪犯交付与留所服刑、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久押不决案件清理纠正、涉案财物管理等专项整治活动。推动能动执法、规范执法、和谐执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执法监督例会制度和执法监督特派员制度,全面开展执法培训和阳光警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完善侦查取证、出庭公诉、法庭审理工作机制,推进了量刑规范化和量刑建议改革,全面推进执法依据、流程、结果公开,有效防范了冤假错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评选全省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事件),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和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14个市州和85%的县、市、区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着力服务优环境
省直政法部门联合出台了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的规定,提出了包括“五个慎重”“十二个不准”在内的28项措施,着力查处、办理涉企案件。选聘了一批执法监督特派专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个案督查、案件评查,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工作源头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省政法机关细化、实化服务措施,强化打击整治和矛盾化解,处理各类涉企矛盾纠纷12万余起。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举办专题法制讲座640余场次,其中,省委政法委举办了有400余名企业家参加的“企业及企业家刑事风险的防范与应对报告会”。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省律师担任8810家企业和1200多个重点工程的法律顾问,先后与3万多家中小微企业开展结对帮扶。
(四)着力队伍建设强基础
狠抓作风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狠抓群众观念不强、“四风”突出问题以及“庸懒散”等问题的解决,建立健全了领导决策、选人用人、“三公经费”等机关管理制度,出台了便民利民措施。继续组织开展“一包双联”活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改进干警作风。狠抓素质提升。加强干警分层、分级、分类培训,全省共组织各类培训班500余期7万余人次。采取挂职锻炼、基层锻炼、交流锻炼等方式,提高干警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实施高校与政法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首批互聘人员已全部到岗。狠抓从严治警。采取廉政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