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4月 |
服务保障乃社区保障的重要方式,相对政府而言,社区具有开展服务保障之环境和人脉优势,更易培育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更好开展服务保障。
一 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及其社会保障价值
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是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保障的各种行为主体。其要义有三:第一,其外延是社区内部的各种行为主体,凡社区之外的行为主体不属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从可能性判断,社区非营利性组织、社区营利性组织、社区家庭、社区学院、社区机构、社区居民等均可成为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第二,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提供的保障方式是服务保障。这是保障主体通过服务手段满足国民生活需要的生活保障方式,主要表现为保障主体直接给社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以此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第三,社区服务保障受益对象是社区居民,这是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开展社区服务的选择依据。这是因为社区服务保障是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利用社区资源或自身资源开展的社区保障业务,由此决定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只是社区内部的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的公益主体。其主体性质导致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只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保障。
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有特殊的社会保障价值:第一,使社区保障成为政府补充性社会保障形式和自我保障形式的统一体。站在外力保障角度看,政府是国民生活保障的责任主体,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通过自身能力开办生活保障项目,等于减轻政府保障负担,使社区保障成为国家的补充性社会保障形式;站在自我保障角度看,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是居民生活保障的责任主体,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通过自身能力开办生活保障项目,等于社区居民依靠自身力量保障自己的生活,使社区保障成为国民的自我保障形式。可以说,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使社区保障事业成为政府补充性社会保障形式和自我保障形式的统一体。第二,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对于当今社会而言,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有13亿多人口,注定政府保障供应的生活保障资金有限。有资料表明,发达国家的政府保障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20%~30%,而我国尚不到10%[1]。可断定,我国政府保障水平较低。如果政府扩大社会保障开支,提高国民生活保障标准,政府财政难承受。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充分调动社区财力、人力、物力等资源,开展多种社区生活保障项目,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开支上的压力,较好支援国家其他战线的建设。第三,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不仅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等提供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而且为所有的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还为社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因此,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通过提供多元化服务,较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保障需求,成为社区居民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依赖对象。
二 湖南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发展状况
随着近些年湖南社区建设的推行和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湖南社区服务保障供给主体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
(一)湖南的社区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指政府与企业之外的所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组织,有时亦称为第三部门,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界的私部门一起构成三种影响社会的主要力量。社区非营利组织就是建立在社区内的,由社区居民发起,以公共服务为目标、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盈余不分配,具有独立性、志愿性、公益性的社区组织。
湖南的社区非营利组织主要有社区公益服务型非营利组织,如长沙市开福区的社区义工俱乐部、长沙市开福区和雨花区的怡智家园、雨花区圭塘社区孙建华志愿者联盟、雨花区社区孟妈妈青护园、雨花区廖家湾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雨花区社区砂家帮义工联盟等;社区协调型非营利组织,如长沙市开福区的社区外来人员协会、社区宣传文化法制中心、开福区东风路街道王家垅社区的宠物豢养自律协会、王家垅社区麻将自律协会、王家垅社区护绿协会等;社区资源动员型非营利性组织,如长沙市开福区的社区湘绣协会、长沙市浏阳市杨花乡杨花村社区教育基金会、浏阳市杨花乡端里村教育基金会等。
社区非营利性组织因克服个人实现合理愿望和诉求能力之不足而产生,其运行机制是团结自愿加入组织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