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5月 |
2012年是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上发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号召的30周年。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指出,社会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七大报告给出了一个经典解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一条以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为指导,与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新路。因此,要深化对它的认识,有必要依据这个定义,深入分析在这条道路上所体现的三个统一,即党的最高纲领与基本纲领的统一,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与中国实际、时代特征的统一,以及改革开放前的历史与改革开放后的历史的统一。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的最高纲领与基本纲领的统一
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是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也是它的最高纲领,这一点早在《共产党宣言》发表时就说清楚了。但是,“关于社会制度的主张,共产党是有现在的纲领和将来的纲领,或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两部分的”
党的基本纲领规定,经济上要建设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政治上要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文化上要建设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社会上要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把它们概括起来,就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难看出,这个纲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内容上是基本一致的。它既是从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的,又没有脱离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是在为将来进入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或者说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准备必要的条件。
当年,我们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之所以总体上比较顺利,很大程度得益于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那时的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关系。那时,我们党一方面要求所有党员必须为完成民主革命这个党的最低纲领而奋斗,认为凡是“看不起这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而对它稍许放松,稍许怠工,稍许表现不忠诚、不热情,不准备付出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而空谈什么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