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2012年以来,越南共产党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政治民主化改革,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稳定。经济上,越南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重视保障民生,并充分发挥区域和国内地缘经济优势,着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外交上,越南继续推进与各大国的外交,重视周边外交;在对华关系上,中越经济合作再上新台阶,但在南海问题上的态度更为强硬,借其他大国制衡中国的意图更加明显。
一 进一步推进政治民主化改革
(一)国会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加强民主治国
国会在越南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会代表积极推动行政改革,认真履行立法和监督职责,参与解决社会难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政策和措施。近年来,国会代表选举实行全民普选,国会代表直选把民意与政府领导人直接联系起来,从制度层面保证了当选的国会代表能够反映民众的意向。
2012年10月,越南国会召开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研究和讨论2012年经济社会及预算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审议若干经济社会指标未能完成的情况和原因,听取国家经济结构重组方案等。而反腐倡廉、监督政府及制定措施以改善民生是本届国会的重点,在会议期间,阮晋勇总理向国会作报告并回答国会代表质询,因政府对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经济监察工作存在失察行为,两名国会代表对此向阮晋勇提出尖锐批评,并建议他引咎辞职。对此,阮晋勇罕见地向全体国会代表和广大人民道歉,并承诺将努力克服上述问题。11月,越南国会以95.18%的赞成票通过了关于对国会、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任职者进行信任投票决议。在决议中,首次规定所有获选的最高领导人,包括国家主席、总理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都必须每年接受国会质询并通过信任票动议,以确保国家机构稳定运行及行政效率等。
(二)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实行渐进性政治改革
2012年5月,越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决议,决定对1992年《宪法》进行研究、修改、补充,2013年越南将通过各种方式征集对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的意见,尽可能地让人民参与到国家改革建设中,逐步推进民主治国。
2012年6月,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劳动法》《价格法》《司法鉴定法》《海洋法》和《存款保险法》等。11月,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四次会议通过6项法律,包括《律师法若干条例修改补充法》《合作社法(修订版)》《出版法(修订版)》等。这些新的法律旨在完善国家法律法规,为稳定社会秩序提供法律保障,大力推进行政改革,提高国家行政管理效率,为国内改革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越南政府加大对各行各业法律法规的建设,旨在推动社会渐进性的革新,调整其“混合型”的经济体制,解决严重的腐败问题,规范各类交易活动,为越南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统一、公平的规则。对越南来说,政治改革是其重要的一方面,经济发展也不容忽视,如果没有经济增长作为基础,其政治改革也会受阻,提高经济效益和打击腐败是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所以,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渐进式地推动政治改革和经济增长。
(三)健全反腐机制,加强反腐建设
目前,腐败已成为损害越共及政府威望、危及社会稳定、阻碍革新深化和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近年来,越南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工作,政府以制度反腐为轴心,完善法律法规和廉政制度的建设,同时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减少党内腐败,做到以防范和惩治为两手,全面深化反腐败斗争。
首先,颁布反腐廉政法律法规,加强监察力度。越南通过了《反腐败法(修正案)》,规定越南的领导干部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个人财产申报清单在本人所在机关、组织或单位公布,而越南国会代表及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个人财产申报清单也须在选民代表会议上公布。该法要求越南高官公开个人财产,以限制官员个人财产的增加,保证官员财产的透明化。
其次,全力提高司法的独立性。越南规定最高法院可直接审理高级干部腐败案件,中央不予干预,各级司法部门受最高法院领导,系统独立,这使司法部门的独立地位大大提高。同时,越南政府表示检察院的组织机构必须基于司法改革战略与本国实际情况而改进,做到“法高于党”,将反腐深入党内。
最后,在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国会监督和媒体监督的作用日趋成熟。国会质询制使政府和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