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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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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文化创意企业30强调研报告

    作者:梅松 杨越明 出版时间:2014年04月
    摘要:

    本报告基于“北京文化创意企业30强”评选调研中掌握的资料和情况,对北京文化创意企业整体发展概况、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类型文创企业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和比较分析,提出了加快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建议,重点包括评选北京文化创意企业30强、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重视文创产品的科技要素与文化内涵、积极创造优越的市场环境和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等。

    一 2012年北京文化创意企业整体发展概况

    根据2012年1~11月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数据,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近8000家,资产总额过万亿,实现收入7414.6亿元,同比增长10.3%,其中旅游、休闲娱乐业,文化艺术业,广播、电影、电视业增速均超过了15%,分别达到19.1%、18.1%、15.1%;软件、网络与计算机服务业、新闻出版业、设计服务业增速均超过10%,分别达到13.6%、12.3%、10.0%,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则受到国内经济增长趋缓、实体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影响较大,增速达到了3.6%、3.2%。

    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上半年扭转了亏损的局面,1~8月利润同比增长3.7%,1~11月同比增长7.6%,增幅进一步扩大。1~11月,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实现利润506亿元,同比增长7.6%,比1~8月提高3.9个百分点。大、中型企业拉动全市文化创意企业利润增长加快,1~11月大型企业实现利润277.7亿元,同比增长10.1%,比1~8月提高8.2个百分点;中型企业实现利润149.7亿元,同比增长13.3%,比1~8月提高10.6个百分点。

    全市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规模继续扩大。1~11月,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从业人员达到99.8万人,同比增长6.2%,高于第三产业增速1.7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20.4%,比上年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领域从业人员同比增长10.6%,高于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增速4.4个百分点。

    考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是具有创新意识的人和项目,而好的创意项目产值具有几何速度增长的特点,因此人均创收高低也是考虑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前景的重要指标。

    依据2012年前11月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统计数据,文化创意产业人均创收值达到74.29万元,而各行业人均创收值则呈现较大的差异。

    人均创收超过100万元的行业有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广播电影电视、其他辅助服务行业,分别达到了268.92万元,143.08万元,123.39万元,109.66,1万元。

    2012年1~11月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分类表

    人均创收居50万~100万元区间的行业有旅游及休闲娱乐业、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业、新闻出版业,分别达到了81.93万元、59.45万元、58.98万元。

    人均收入低于50万元的行业有设计服务业、文化艺术业,分别达到41.41万元、37.94万元。

    二 北京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状况分析

    (一)不同行业文化创意企业规模级差明显

    从资产额、营业收入、税前利润等相关可量化经济指标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及休闲娱乐八大行业的企业经济体量存在较大差异。

    以2011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主要行业收入排名前50的企业收入指标为例,分析如下。

    文化艺术行业中,4家企业年收入大于1亿元,5家企业年收入大于5000万小于1亿元,25家企业年收入大于2000万小于5000万,15家企业年收入大于1000万小于2000万。

    新闻出版行业中,6家企业年收入大于10亿元,12家企业年收入大于5亿元小于10亿元,32家企业年收入大于2亿元小于5亿元。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中,4家企业年收入大于10亿元,5家企业年收入大于5亿元小于10亿元,24家企业年收入大于1亿元小于5亿元,15家企业年收入大于7000万元小于1亿元。

    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业中,6家企业年收入大于50亿元,13家企业年收入大于20亿元小于50亿元,26家企业年收入大于9亿元小于20亿元。

    广告会展业中,12家企业年收入大于10亿元,25家企业年收入大于5亿元小于10亿元,13家企业年收入大于2亿元小于10亿元。

    艺术品交易业中,8家企业年收入大于10亿元,6家企业年收入大于5亿元小于10亿元,31家企业年收入大于1亿元小于5亿元,5家企业年收入大于7000万小于1亿元。

    设计服务业中,5家企业年收入大于5亿元,25家企业年收入大于1亿元小于5亿元,20家企业收入大于6000万小于1亿元。

    旅游休闲娱乐业中,8家企业年收入大于10亿元,20家企业年收入大于5亿元小于10亿元,22家企业年收入大于2亿元小于5亿元。

    参考以上数据,很显然,如果以统一的经济创收指标来跨行业衡量文化创意企业实力是不科学的。若以经济指标衡量,最终评出来的“30强”极有可能集中于某几个行业,而无法兼顾文创产业下辖的9个类别。

    因此,笔者认为,在参考各行业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以及各行业与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关联度基础上,给予各行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