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5月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开放,改革市场监管体制作出了战略性部署与安排,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弱化行政审批,宽进严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河南省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与其他领域市场监管一样,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历史性考验。
一 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现状
(1)率先实现监管体系全覆盖。截至2012年底,全省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已覆盖所有市县和一半以上城市区。
(2)坚持总体设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河南省商务领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之初,根据商务领域市场监管重心在市、县、农村的实际,要求市、县两级统一设置、组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机构、商务稽查机构,城市区级设置商务稽查机构。2009年以来,全省市县区商务部门按照统一设置要求,经各级编制部门批准,省辖市组建商务稽查支队18支,县(市、区)商务稽查大队133支;设立省级“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1个,市级“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18个,县(市)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站110个,开通“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129条,且已实现互联互通;覆盖全省的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3)统一体系建设标准,保证了全省商务领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质量和统一的队伍形象。依据打造统一监管机构与队伍的指导思想,体系建设之初,省商务厅编制印发了《河南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对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理念、监管体制、“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机构建设、商务稽查机构建设、基本制度建设、监管工作服装、监管标志标识、办公场所装修风格等方面作出了统一标准化要求,对避免全省体系建设走弯路、重复投资起到了较好作用,形成了全省形象统一的较为完善的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
(4)以重点推进单位创建为抓手,加快体系建设步伐。监管体系建设中,依照商务部开展的创建部级重点推进单位的思路,及时部署开展了省级重点推进单位创建活动,并与省财政部门协商同意,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与省财政配套资金捆绑使用,省级重点推进单位奖励20万元,部级重点推进单位奖励30万元,充分调动了市、县两级商务领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截至2013年底,18个省辖市、98个县、市(区)先后进入部级重点推进单位,25个县(区)进入省级重点推进单位。由于措施得力,河南省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全省的省份。
(5)监管领域逐步拓展,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商务部要求,河南省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2009年从生猪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监管起步,逐步拓展监管领域,2013年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已涉及生猪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对外劳务合作、报废汽车回收、对外承包工程、废旧物资回收、技术进出口、零供交易、零售商促销、煤炭零售、散装水泥、特许经营、外商举报投诉服务等领域。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8月以来,全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机构共接收举报投诉13086件,受理11211件,办结10836件,提供咨询服务44846人次;商务稽查部门检查企业(商户)726723户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29975件,行政处理16789件,涉及金额2905.87万元,涉嫌犯罪移送司法部门13件16人。其中,2013年全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机构接收举报投诉2685件,受理1888件,办结1854件,提供咨询服务9899人次;商务稽查部门监管出勤154424人次,检查企业(商户)101652户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3791件,行政处理2114件,涉及金额389.6万元,涉嫌犯罪移送司法部门2件3人,涉及金额4.85万元。随着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广大一线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学习蔚然成风,监管人员基本素质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监管工作中重大案件审理制度、重大案件线索报告备案制度、常态化市场监管工作机制、监管监督制度得以不断完善和坚持。监管工作中的监管越位、缺位、错位和监管人员违法违纪现象逐年下降,行政执法环节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减少。打造一支队伍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监管行为文明化、监管监督制度化,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主力军的目标正在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