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5月 |
一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现状
长白山位于吉林省东南部,是首批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网络的“国际A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示范自然保护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地质公园、“中华十大名山”之一。长白山是图们江、松花江、鸭绿江三江之源,天池是中朝两国界湖。长白山生态资源丰富、人文积淀厚重,保存有欧亚大陆北半部最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有动物1500多种、植物2600多种,是世界少有的“生态博物馆”和“物种基因库”;长白山人类活动历史始于原始社会,设立建制历史始于西汉时期,金朝和清朝将其视为圣地,是中国北方民族的发祥地、关东文化的根基地。
清康熙年间,长白山被列为“封禁之地”,封山祭祖;光绪年间,开始在白山(当时称浑江)、通化设立县治,奖励移民、垦殖农田;同治年间,开始少量林木采伐,并逐渐完成农垦。日伪时期,长白山遭受掠夺性采伐。20世纪50年代,长白山周围陆续建立林业局,有计划开发利用森林资源。1960年4月,建立吉林省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及管理局;1986年7月,国务院批准吉林省长白山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05年6月,为实现对长白山的“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开发和统一管理”,加快发展吉林省旅游优势产业,促进长白山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明确长白山管委会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正厅级建制,具有相当于市(州)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将长白山管委会按市(州)对待和管理;长白山管委会代表省政府依法对管理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行政事务以及森林、草原、水流、山岭、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长白山管委会下设池西、池北、池南三个县级旅游经济区,具有相当于县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权限。
2007年11月,吉林省政府下发《关于长白山保护与开发总体规划(2006~2020)的批复》,明确了长白山管委会管辖范围:规划指导区(协调区)面积13478平方公里(包括和龙、白河、露水河、泉阳、松江河、临江、长白县林业局,长白森经局和自然保护区),规划管理区(直管区)面积3280平方公里(包括自然保护区、环区路以内及外侧1000米、三坡旅游环路以内及外侧1000米、指导区内旅游公路两侧各1000米、旅游服务基地、主题功能区及按规划需要统一管理的其他区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控制区)总面积1964.65平方公里。
长白山管委会成立以来,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小政府、大服务”原则和“一职多能、一人多岗”的要求,先后组建机关内设机构18个、事业单位54个、中央及省直部门9个,经济区3个、直属企业2个。辖区常住人口6.5万人,户籍人口6.9万。
长白山管委会成立以来,历时7年探索,发展战略日益清晰,生态保护全面推进,旅游品牌显著提升,项目建设成效突出,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指标实现新突破,保护开发事业实现新跨越。2012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4.4亿元,同比增长16.3%,是2006年的3.1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3亿元,同比增长36.3%,是2006年的6.7倍。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66亿元,同比增长21.9%,是2006年的11.3倍;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2.37亿元,同比增长16.7%,是2006年的18倍。长白山景区旅游人数达到167万人次,同比增长17.6%,是2006年的2.4倍;景区旅游收入实现4.8亿元,同比增长29.7%,是2006年的3.7倍。
二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化建设取得的成果
近年来,随着旅游产业不断加快发展,长白山作为“关东第一山”“吉林第一名片”的品牌影响不断提升,先后跻身“中华十大名山”“中国十大旅游休闲胜地”之列,池北区二道白河镇获得“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国家人居环境范例奖”等多项荣誉。2012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化率达到82.2%(见图1)。全区三产比例为13∶17∶70。人均拥有绿地面积为72.6平方米,集中供热率为6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65.7%,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1%,人均住房面积为25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450元,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为95%,有线电视网入户率为97%,恩格尔系数达到32.6%。
图1 2006~2012年全区城镇化率及增速
1.明确特色城镇化发展定位
围绕“建设世界名山、打造文化名城”的总体目标,按照“以特色化体现国际化,以国际化完成特色化”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