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5月 |
2013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政府”。[1]政府行政管理创新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释放经济社会内生活力的需要,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建新制除积弊的需要,也是解放科技生产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
政府行政管理创新,是指政府组织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环境变化,通过形成新的管理职能、工作方式、运行机制、业务流程、技术手段和行为方式,探寻和建立更为合理的行政体制、运转模式,从而确保社会资源能够得到最优化配置,确保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政府行政管理创新,体现在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自身诸方面所做出的创造性调整和变革中。政府行政管理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政府行政管理创新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重要成果。
一 行政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进行了6次国务院机构改革。2013年国务院进行了第7次机构改革。这次改革在推进部门整合方面迈出了坚定有力的新步伐,使国务院大部门体制初步成型。[2]
2013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全会建议国务院将这个方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的组成部门从上次改革后的27个减少到25个,正部级单位减少4个。2013年确定的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有十个方面:一是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二是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四是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五是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六是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七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八是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九是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十是加强依法行政。[3]
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3年审批改革在背景、落点和方法上与以往存在明显不同,审批清单多集中在经济领域,有高含金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背景不同。此次审批制度改革是在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背景下进行的,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方向和重点,勾画了通过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职能转变这条主线,其内涵更为丰富,重点更加突出,抓住了行政体制改革的要害。二是落点不同。此次行政审批改革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眼前制约发展的矛盾,而是更加注重整体性制度构建,对制约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体制、制度和机制进行改革,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等各领域,重在激发市场、社会、中央和地方各个方面的活力。三是方法不同。这次实行的双管齐下、两轮驱动。李克强总理强调,“改革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管住管好该管的事。放和管两者齐头并进”,“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食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可以看出,此次审批改革一方面要大力减少审批事项,另一方面会着力加强市场监管,这与以往分开来做这两方面事情的做法就不同,效果肯定也有区别。
2013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组成之后,多批次连续公布了取消或下放的审批清单,2013年3月至8月底,对外公布的共有183项,占现有国务院审批事项的11%,而这又是在过去十多年间国务院已经减少了70%审批事项数量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将大大激发经济、文化和社会的活力。在这些取消或下放的审批清单中,大多集中在经济领域,主要是选择投资审批、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等审批事项,重点是减少投资审批。这里有的项目是很有“含金量”的,如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企业投资乙烯改扩建项目核准”,下放其“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核准”等权力,对于减少政府微观干预,为企业松绑,让民间的创造力活跃起来,使市场“无形的手”更加有效,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为解决和防止以往曾经出现的一放就乱、乱了再收的问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放”得适时、适度、合理的同时,强调“放”与“接”吻合,“放”与“管”并举。因此,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