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5月 |
一 前言
2011年8月,北京市颁布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这是我市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进步制定和实施的第五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在总结“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经验基础上提出了2011~2015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妇女儿童规划是指导2011~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的北京市行动纲领。
依据实施“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的“三步走”计划,2013年,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市、区(县)两级实施“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情况进行中期监测评估督导。通过对妇女儿童规划各项指标的监测统计和对妇女儿童规划实施工作的评估督导,了解掌握妇女儿童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分析梳理妇女儿童发展现状和趋势,以推进妇女儿童规划重点、难点指标的落实,促进“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 首都妇女儿童发展的现状
“十二五”以来,各级政府以妇女儿童发展为本,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与首都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构筑“五个体系”,推动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从中期评估督导结果看,妇女儿童事业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生存环境及生活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妇女儿童事业总体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一)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程度不断提高,参与渠道、形式进一步拓展
出席党的十八大北京团的女代表比例达39.7%;市十一次党代会女代表比例达到39.5%,居全国之首;市十四届人大女代表比例33.33%,市十二届政协女委员比例30.87%,均达到规划30%的目标要求(见图1);市委女委员、女候补委员、市纪委女委员比例为17.53%。市、区(县)两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全部达到100%。全市党政机关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中的女性比例达到17.30%,乡镇党政正职领导中的女性比例为9.92%,街道党政正职领导中的女性比例为19.27%。
图1 市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中女性比例
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机会有所增加。企事业职代会女代表比例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女董事、监事比例逐年提高,2012年分别达到37.41%和41.54%。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71%,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31.59%。社区工作者中女性比例达到76.4%。
(二)妇女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妇女获得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和共享资源的权利和机会进一步扩大。2012年,全市女性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量的40%。全市高校毕业生女性就业率实现连续超过95%的目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女性就业率达到71.25%,女性接受再就业技能培训合格率达到96.9%。7.6万名女性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参加了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服务,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面拓宽妇女就业领域,以新农村建设、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公益性岗位为依托,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吸纳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就业。努力拓展适合残疾女性的就业渠道,每年新增残疾女性就业1400多人,新安置残疾女性的比例占残疾人就业的32%。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
2012年,我市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4年,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女性成人识字率和女性青壮年识字率分别为97%和99.7%,均居四个直辖市之首。高等教育规模逐年扩大,研究生、普通高校本专科、成人高校本专科在读女学生比例分别为46.90%、51.44%和57.18%。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总量达到26.9万人,占全市培训总量的34.1%。我市事业单位及公有制经济企业中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57.7%。全市农村女性实用人才1.4万人,占农村实用人才总数的33.3%,在10个远郊区(县)选聘的村级全科农技员中有女性864人,占全科农技员总数的40%。
小学儿童入学率、初中学生毛入学率已经连续保持四年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9%。逐步将义务教育阶段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学籍管理系统,非本市户籍在校生人数达到43.67万,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74.7%。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等多种教育形式为补充的首都特殊教育办学体系逐步形成并得到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