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5月 |
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它的发展给社会及人类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其数字性、交互性、超文本性和虚拟性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区别开来。随着人们对新媒体使用的日渐频繁与广泛,新媒体在满足人们基本信息获取需求的同时,已日渐成长为一个集信息获取、观点交流、民意传达等功能为一体的重要平台。
尤其是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的兴起驱动着公民的积极参与,它使人们的政治参与不再受到自身经济和教育水平的限制,允许人们自主地撰写和分享信息,并进行即时讨论。社交媒体既为民意表达提供了相对自由的平台,又为利益群体参与博弈提供了可能性,同时也对公民线上参与走向现实参与起到了驱动作用。
在这些新的技术支撑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具备强大的信息传播功能,已成为重要的信息载体和传播媒介,同时对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公共领域的构建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 社会化媒体环境下公民参与的特点
1.公民成为舆论建构主体
公民需要借助一定的工具来实现政治参与,这种参与工具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以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通信技术的发展为前提的。新兴的社交媒体成为公民参与的有力工具和新的渠道。由于其本身的属性:交互性、数字性、虚拟性、超文本性使其比传统媒体更具优势。
米尔斯在《权利精英》一书中区分了“大众”和“公众”两个概念。他指出,“大众”与“公众”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其传播方式的差异:在公众共同体里,讨论是占支配地位的交流方式,而在大众社会里,占支配地位的传播方式是正式的媒介。[1]
在社交媒体中,“点对点”的传播模式,让每个社交媒体用户都成为一个“发声体”。碎片化传播和自媒体的出现,让人们有了更多接触不同信息的机会,也在更大程度上放弃了专注于一种媒体和一种传播手段。博客、微博、微信的兴起,让个体成为传播主体,个体开始承担从前专业媒体机构的角色,由个体来选择议题并生产信息。在以个人传播为主的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传播者,形成一个“观点和信息的自由市场”。以公民为中心的讨论,让真正体现公民利益的内容更能在议题的讨论中引起共鸣。
以“李某某轮奸案”为例,2013年2月22日,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王丰-SCMP”爆料称:“海淀公安局21日晚上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一名叫作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变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博文最后还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某某的网页链接,暗指涉嫌男子为李某某。此帖一经发布,网友们便争先恐后转帖、评论。一时间此帖在新浪微博上竟刷出了5044条转发量的高纪录,而爆料人的微博粉丝数也迅速攀升至6772人,原帖评论2135条。宋丹丹、杨澜等名人也加入微博论辩,在微博上展开了一场全民关注、全民围观、全民参与的大讨论。该话题也迅速升级为热门话题为各大媒体所报道,“轮流发生性关系”“最伤爹体”等网络用语也见诸报端,有些纸媒甚至直接汇总报道网民观点,网民的舆论走向影响着事态的发展。
没有专业的门槛,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的垄断和对舆论的控制,社交媒体让公民自主选择议题进行讨论,并能够自由地交流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传者与受者双方变得更加自由和平等,同时,这种水平的传播方式让信息的沟通更加顺畅和透明,信息的获取更加便捷,为公民有效参与提供了条件。
2.公民参与程度加深
传播学者麦克卢汉曾言:媒介是人体的延伸。社会化媒体的发展改善了公民参与的环境。技术的平民化为公民参与提供了更多可能的形式,公民可以通过在社交网站中参与议题讨论、发布信息与观点、投票等方式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进行交流。另外,社交媒体降低了公民参与的成本,他们可以通过社交媒体打破时间与地域的限制,在社交媒体中与相关部门管理者进行即时的交流,而无须专程去某个相关部门表达自己的想法。同时,社交媒体的匿名性和平等性提高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在社交媒体中,每个人都能自由表达自己的想法,不容易受到现实生活中地位的影响,有助于增强公民民主意识,提高公民参与热情。
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遇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次降雨过程,此次降雨总量之多、强度之大、历时之长、局部洪水之巨均是历史罕见,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