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5月 |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迅速,成为农产品流通环节的主渠道,在稳定价格、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控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缺少全国统一的规划、管理机制不完善、交易方式单一、食品质量安全无法保障、基础设施落后、改善环境的动力不足等。针对以上问题,政府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合理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布局等。
一 发展现状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的中心环节,是连接“小生产”和“大市场”的重要渠道,是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重要关口。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现代物流、连锁经营以及电子商务等广泛应用,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发展趋向多元化,数量不断增加直至趋于稳定,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这与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密切相关的。如2012年9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2013年2月,商务部提出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商建发〔2013〕51号);201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颁布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政策旨在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降低运行成本,指明了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方向,对促进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发展历程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革发展经历了艰苦曲折的历程。自新中国成立至1987年,城乡集贸市场屡遭遏制取缔,农产品批发市场缺乏赖以孕育、生存的体制环境和物质基础;1978~1984年,开放集市贸易以及“菜篮子”产品的产销体制改革率先取得突破,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始萌芽;1985~1991年,国家全面改革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蓬勃兴起与发展;1992~2000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发展,以批发市场为中枢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2001年至今,农产品批发市场由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在抓好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同时,重点完善市场信息化、质量安全监管及现代物流功能。综上所述,进入21世纪以来,根据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适应保农产品市场供应、保农民持续增收、保社会稳定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市场流通领域改革发展的主线。
(二)基本类型
历经30多年的发展演变,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有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
1.按照经营农产品的种类,分为综合型批发市场和专业型批发市场。综合型批发市场交易多种农产品,专业型批发市场交易的产品种类比较固定。
2.按照市场的性质,分为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和集散地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是建在农产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地区、以一种或多种农产品为交易对象的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的特征是“买本地,卖全国”。在蔬菜生产较为集中的地区如山东和河北,就存在大量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是建在消费量较大地区、以多种农产品为交易对象的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的特征是“买全国,卖本地”。销地批发市场主要满足城市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区大量存在。集散地批发市场是建在农产品的产地和销地之间的便于农产品集散的批发市场,以一种或多种农产品为交易对象。集散地批发市场的特征是“买全国,卖全国”。集散地批发市场一般具有有利的基础设施条件、地理优势以及品牌优势。
(三)发展规模
1.总体规模。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在发展初期迅速增加,最近几年趋于稳定,交易规模不断扩大。1984年我国建立了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之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迅速发展,市场数量由1986年的892家发展到2007年的415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年成交额由1986年的29.35亿元增加至2007年的9300亿元。2010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总量已经发展到约4300多家,其中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1570家左右,农产品流通网络向全国2.5万家城乡农贸市场和6000多家生鲜食品超市提供产品和服务。截止到2013年,我国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