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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研究

    作者:白铭文 出版时间:2014年05月
    摘要:

    民生是广州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的重心所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作为民生的重点工程,如何在制度设计、经济基础、社会支持方面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对于建设幸福广州具有非常重要的推进作用;另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城乡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解决城乡养老问题,促进城乡的稳定与发展;有利于解除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加快城乡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养老保险的城乡衔接,促进城乡人口流动,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来研究广州市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意义重大。本文选取广州市农村建制7个地区的100条村进行实地调研,发现目前广州市存在养老金的水平偏低、投资渠道单一难保值、基层平台建设缓慢等问题,长期来看,广州市城乡居保基金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本文进而提出针对性建议。

    一 研究背景

    (一)国内对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

    1.社会养老保险的定义

    社会养老保险又称为老年保险或年金保险,是社会保险中最主要的项目。养老保险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是指对政府立法确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口提供养老补偿,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它是通过建立和健全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使所有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群都能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安度晚年。养老保险具有强制参加、社会化管理、资金来源广泛等基本特征。

    2.国内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重点

    我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初步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近20年的历史。国内理论界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问题、政策建议及模式选择等几个方面。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对于这个问题,学者们一致认为当前我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学者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一是农村人口老龄化严重;二是家庭养老面临严重挑战;三是土地的养老功能弱化;四是社区养老能力薄弱;五是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的要求。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理论界对此问题的认识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当前形势下,建立健全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可行的。有学者认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没有达到建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水平;认为政策条件与现实状况没有达到建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第二种观点认为当前形势下,建立健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切实可行的,理由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达到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水平;二是国家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三是农民的经济实力提高。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理论界学者指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差。首先是城乡居民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差,参保积极性不高;其次是政府重视不足,财政仍然对城乡支持力度不大。二是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首先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其次是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再次是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比较低。三是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运作不规范。首先是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机构混乱;其次是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存在漏洞;再次是制度实施、执行不规范。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的政策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首先是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其次是政府要引起重视,加大对城乡的扶持力度。二是设计合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涉及个人账户管理与建立灵活的个人账户两个方面。三是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和运作。首先是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其次是科学的基金管理和运作。

    (二)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分析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历史发展情况

    广州市从2006年开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06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工作要求,针对从城乡接合部农业户籍转为居民户籍的居民,出台了对于农转居人员的养老保险办法,即《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穗府〔2006〕21号),但仍保留农村户籍的居民在养老方式选择上还局限于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直到国家在2007年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后,广州市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在2008年先后出台了《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穗府〔2008〕12号)和《广州市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穗府〔2008〕54号);同时在2008年9月出台印发了保障城市户籍无养老保障老年居民的《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08〕48号)。2010年10月,广州市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省有关建立新农保的指导意见,整合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和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印发了《广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0〕80号),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8月,为统筹城乡无就业居民的养老保险办法,广州市率先在全省整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