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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中欧人文交流

    作者:田德文 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摘要:

    2003~2013年,中欧人文交流得到全面发展。中国首先提出加强人文合作的理念,欧盟在其对外权能扩大后积极回应,使中欧人文交流最终成为双方经贸关系和政治对话之外的“第三支柱”,在充实“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Abstract:

    In 2003-2013,China-EU have advanced cultural exchanges to improve understanding between two peoples. In 2003,China first proposed the idea of enhancing China-EU cultural exchanges. The EU responded positively after it extended its external competence in 2007. “people to people” has eventually become the “third pillar” of “China-EU comprehensive strategic partnership”,side by side with the China-EU trade relations and political dialogue. After decades of development,China-EU relations has established institutionalized,cultural and “people to people” exchanges which play a positive role in China-EU relations.

    人文交流是国际关系中不可或缺的,它不仅可以增进国际行为者之间的相互了解、信任和感情,改善国际关系发展的基础与氛围,而且本身就是各类“国际公关活动”的重要平台。不仅如此,对外文化活动还是各国际行为体建构“软权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开展“文化外交”,着力构建官方与民间广泛参与、文化交流活动和文化产业合作并举的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框架。与“中欧关系”的其他领域一样,中欧人文交流也具有“双轨制”的特点。2003~2005年,中国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文化关系全面发展,由于当时外交属于成员国内政,所以中国和欧盟层面的文化交流活动较少。2006年后,随着欧盟权能的扩大、中国对外文化战略的实施和中欧关系的发展,中国与欧盟之间的人文交流日渐紧密。2010年中欧峰会宣布,将把中欧人文交流机制建设成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在经贸关系与政治对话之外的“第三支柱”。

    一 2003~2005年的中欧人文交流

    2003年10月,中国在对欧盟政策文件中率先表示应大力发展中欧人文交流,认为双方应“互鉴互荣,取长补短,扩大人文交流,促进东西方文化的和谐与进步”,将人文交流作为“教、科、文、卫合作”的组成部分,承诺“中国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巩固和深化与欧盟成员国在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形成中国与欧盟、欧盟成员国及其地方政府,以及民间、商业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文交流框架,为中欧人民相互了解对方优秀文化提供便利。中国将逐步在欧盟成员国首都及欧盟总部布鲁塞尔建立中国文化中心,也欢迎欧方根据对等、互利原则,在北京设立文化中心;鼓励中欧共同举办高水平的人文交流活动,开拓文化产业合作的新模式;探讨建立中欧文化合作磋商机制和共同举办‘中欧文化论坛’”。[1]

    欧盟在随后发布的对华政策文件中回应了中方表态,表示“支持中方所提在文化和文明对话框架内处理人际关系的倡议”,“为促进相互理解,应采取措施,通过加强旅游、教育和文化领域的交流,推动人员之间的往来”。不过,因为缺乏建立与中国开展全面人文合作的权能,欧盟当时只能在有限领域中起辅助性作用。该政策文件提及的欧盟层面对华文化活动仅限于“欧盟驻华代表团加强与中国各所大学的联系,如在欧盟重要人士访华时组织座谈,组建一些欧盟研究中心。在文化领域,驻华代表团和欧盟成员国在诸如上海国际电影节一类的活动中能协调行动”。同时,欧盟政策文件在回顾此前若干年中欧交流时提到,中欧之间“人员接触以及在教育和文化领域的交流也得到了加强。访问欧盟项目已成为让中国决策者和智囊前往布鲁塞尔直接了解欧盟的重要方式”。[2]

    欧盟的主要作用表现在积极引导各成员国开展与中国的文化交流。2003年10月27日,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接受中国驻欧盟记者联合采访时表示,欧盟希望与中国在政治、经济、教育、科技和文化等诸多领域加强合作。12月18日,欧盟委员会负责教育和文化事务的委员维维亚娜·雷丁强调,东西方文化之间的相互沟通应该通过加强对话和交流来实现。欧洲与中国的文化交往则应立足现在,放眼未来。这些表态的内容基本来自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说明双方在这一问题上已经达成基本共识。

    当时,中国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人文交流已非常紧密。2003年,法国举办“中国文化年”活动,德国举办“中国文化节”活动,芬兰举办“中国文化周”活动,中国与意大利就互设文化中心签署备忘录,与奥地利签署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中国文化中心”在马耳他挂牌。此外,2003年中国艺术团体参加哥本哈根“亚洲形象”文化节和奥胡斯艺术节,中央电视台“手拉手”艺术团访问西班牙,英国在华举办“创意英国”活动,西班牙“皇家马德里”足球队访华,芬兰室内乐团来华演出。2004年1月26日到29日,胡锦涛主席访问法国,巴黎标志性建筑埃菲尔铁塔被装点为“中国红”的颜色,使这种人文交流所营造的友好与信任的气氛得到充分体现。

    在中欧经贸合作迅猛发展的阶段,加强人文交流是全面提升中欧关系的“题中应有之意”。欧盟对华政策文件对中欧关系发展的目标和手段都做出了明确表述:“欧盟和中国在未来的岁月里,都应致力于建立平等、牢固、持久、互利和全面的关系……实现这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