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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贸易治理(WTO)中的中欧关系

    作者:刘衡 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摘要:

    共同参与世界贸易组织全球贸易治理是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入世”以来,中欧通过参与多哈回合谈判、利用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审议对方贸易政策与实践,促进了双边贸易快速增长和贸易关系健康发展,共同为多边贸易体系的良好运行做出了贡献。2008年以前,中欧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互动明显不对称,欧盟处于攻势,中国处于守势;2008年之后,双方朝对等方向发展,整体形势趋于良性互动。不过中国的能力与欧盟仍有不小差距,双方互动远未到成熟阶段。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双方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互动面临挑战。

    Abstract:

    The Engagement of China and the European Union (EU) in WTO global trade governanc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hina-EU Comprehensive Strategic Partnership. Since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TO in 2001,China and the EU have promoted the rapid growth of bilateral trade an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bilateral trade relations,and make contributions to the good functioning of the multilateral trading system by participating in the Doha Round negotiations,using the WTO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and reviewing respective trade policies and practices.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EU was obviously asymmetric before 2008,the EU being offensive and China defensive. After that,the overall relations directs towards a more reciprocal status. But the interaction is far from being mature and China’s capacity needs to be improved. In the present and near future,the interact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EU in the WTO will face some challenges.

    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签署时,中国与欧洲的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和法国(四国以后均为欧洲煤钢共同体创始国),以及英国、捷克斯洛伐克(冷战后分别独立为捷克和斯洛伐克)同为创始缔约方。1950年,退守台湾的国民党当局以“中华民国”的名义退出关贸总协定。1986年,中国“复关”谈判启动。同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中国和欧共体全程参加了该回合谈判,谈判最终创设了世界贸易组织(WTO,以下简称“世贸组织”)。世贸组织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欧共体[1]及其所有成员国均为创始成员。中国虽然签署了《成立世界贸易组织马拉喀什协定》,但“复关”谈判未能顺利结束,无法成为世贸组织的创始成员,仍然游离于多边贸易体系之外。“复关”谈判转成“入世”谈判后,欧盟是中国“入世”双边谈判的最大对手之一,对中国“入世”提出一系列很高的条件,并包含明显的非贸易要求。中欧双方的艰苦谈判,在中美于1999年11月签署中国“入世”协议半年之后,即2000年5月落幕。中欧协议的达成,“为中国扫清了入世道路上最后一个主要障碍”。2001年11月,世贸组织多哈部长级会议通过中国“入世”决定,一个月后,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在世贸组织这一多边贸易体系和全球贸易治理最重要的平台上,中国和欧盟终得以聚首,中欧贸易关系开启新的一页。

    一 参与多哈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2001年,多哈部长级会议在通过中国“入世”决定后3天启动世贸组织成立后的首轮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回合谈判旨在大幅削减农业补贴,扩大工业品和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满足发展中成员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又称“多哈发展议程”。议程核心关注的是发展中成员的发展,核心议题是农业。

    (一)地位与角色

    作为一名新成员,中国是新多哈回合谈判发起事务的局外人和旁观者。“入世”初期,中国忙于履行《入世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中做出的大量“重大而勇敢”的“入世”承诺,在谈判中多以“低调的新成员”出现,采取“4L”战略[2],曾被讥为“缩头乌龟”。2008年7月,中国首次参加小型部长级会议的7方小范围磋商,被视为“首次进入世贸组织规则制订的核心层”。此后,中国有所调整,在具有优势的领域持积极态度。后来成为知识产权议题核心五成员之一和案文起草小组成员之一,在谈判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变身为多哈回合“积极推动者”。对于“绿屋会议”,中国经历了从最初的抵制、不参加到后来参加、现在积极参加的过程。总的来说,中国参与多哈回合,是一个不断参与、学习和提高的过程。

    欧盟是多哈回合的主要倡议者和发起者之一。早在1996年世贸组织新加坡部长级会议上,欧盟联合日本等发达国家,启动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贸易便利化四项议题(“新加坡议题”)研究,试图将它们作为新一轮谈判的主要议题。新加坡议题遭到多数发展中成员的反对。双方的分歧导致2003年坎昆部长级会议的失败。2004年7月达成的多哈回合“框架协议”决定,除贸易便利化外,其余三个议题不在多哈一揽子谈判中讨论。作为多边贸易体系几十年来的主导方之一,欧盟对新多哈回合谈判主要议题有完整明确的设想和目标。新加坡议题出局带来的“利益赤字”一定程度上导致欧盟的“领导赤字”。但总体上,在多哈回合的发起、进行、重启等各阶段,欧盟仍是当之无愧的主导者之一,不过领导意愿与能力有一定反差。

    (二)主要谈判诉求

    中国全面参与各个议题的谈判,是“新加入成员集团”(recent new members)成员,主张履行自身在“入世”谈判中已做出的实质性减让承诺,难以在短期内接受与其他成员相同的减让义务,要求在多哈回合中做幅度较低的减让并给予更长的实施期等[3]。此外,中国没有特别重要的特殊诉求,只是强调贸易自由化应关照发展中成员的利益,更加注重发展导向。中国提交的100多份提案,大多集中于规则谈判,如有关反倾销日落条款、渔业补贴、贸易便利化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等。

    欧盟在谈判中则诉求明确,主要包括:非农领域,扩大工业品的市场准入,降低关税,特别是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如中国、巴西和印度的关税;农业领域,改革所有发达国家的农业补贴政策;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市场准入;知识产权领域,加强地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