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
一 IPTV的发展现状
IPTV(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是以宽带网络为基础,基于互联网协议,以计算机或“网络机顶盒+电视机”为终端,向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多媒体业务。
IPTV是典型的三网融合新媒体形式:集互联网、多媒体、通信技术于一体;能够提供数字广播电视、可视IP电话、DVD/VCD点播、互联网接入以及在线信息咨询、互动娱乐、远程教育、电子商务等多项服务;具有突出的交互性和实时性特征。从1999年英国Video Networks推出第一个IPTV业务以来,全球IPTV用户已经超过5100万,产生的收入超过100亿美元。
Digital TV Research 2012年8月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美国IPTV业务收入为40.34亿美元,居全球之首,其次为法国10.61亿美元,中国IPTV业务收入则以2.68亿美元排名第6位(见表1)。
表1 2011年全球IPTV收入排名前10位的国家/地区
从业务普及程度来看,IPTV的普及程度目前处于较低水平,但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2007年,IPTV业务在电视拥有家庭的渗透率为0.6%;2011年,IPTV业务的渗透率为3.7%。年均增幅接近130%。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北美地区仍是全球IPTV业务收入最高的地区,但近年来亚太地区IPTV用户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并超过北美地区成为IPTV用户规模最大的地区,显现出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北美地区和亚太地区2008年、2012年的IPTV业务基本数据为例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北美与亚太地区IPTV发展基本情况
2008年,北美地区IPTV用户数量为340.1万户,占电视用户的2.73%;业务收入12亿美元,占付费电视总收入的1.54%;户均ARUP值为352.84美元。2012年,北美地区IPTV用户数量为1061.9万户,占电视用户的8.2%;业务收入为47.93亿美元,占付费电视总收入的5.38%;户均ARUP值为451.36美元。
2008年,亚太地区IPTV用户数量为300万户,占电视用户的0.42%;业务总收入为3.71亿美元,占付费电视总收入的1.6%;户均ARUP值为123.67美元;2012年,亚太地区IPTV用户数量为3530万户,占电视用户的4.54%;业务总收入为31.73亿美元,占付费电视总收入的10%,收入平均年增幅达189%;户均ARUP值为89.89美元。
其中,在中国香港地区,IPTV的普及率接近60%,电话线成为香港用户收看电视频道和进行视频点播的主要渠道,普及率远超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香港电讯盈科因为在IPTV业务“Now TV”上取得的成功而成为全球最大的IPTV运营商。2012年,电讯盈科IPTV用户数量超过118万,该业务还被扩展到马来西亚、泰国、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和地区。
总体来看,近年来亚太地区经济水平提高、人均收入增长,发展中国家宽带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家庭宽带普及程度的提高和宽带资费的下调,IPTV业务发展的市场环境得到优化是亚太地区IPTV业务高速发展的主要动因。数据表明,亚太地区IPTV用户数量和总收入的增长幅度远超美国和西欧国家,但是户均AURP值仍然处于较低水平。
二 IPTV的几种主要经营模式
(一)电信运营商主导的IPTV业务经营模式
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导的IPTV业务经营模式是全球范围内最为常见的IPTV发展模式。电信运营商通常将IPTV业务视为提高其宽带入户率和业务运营ARPU值的一个新驱动源。
欧洲前十大IPTV运营商均为电信运营商,包括法国电信、Lliad公司、SFR公司、德国电信公司、西班牙电信公司、比利时电信公司、英国电信公司、意大利电信公司、瑞士电信公司和葡萄牙电信公司。美国三大IPTV运营商AT&T、Verizon、SBC同时也是美国最大的三家电信运营商。韩国的电信运营商KT公司和香港电讯盈科也均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最大IPTV业务提供商。IPTV业务主要包括免费频道、高清频道、视频点播和互动应用,每个公司还会根据自己的资源特征提供付费频道、自办频道等供用户选择。其中,英国电信公司(BT)IPTV基本业务构成如表3所示。
表3 英国电信公司(BT)IPTV基本业务构成
电信运营商经营IPTV业务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1.以“业务捆绑”为IPTV主要经营方式
由于用户使用IPTV业务需要以宽带业务为依托,电信运营商通常会采用“业务捆绑”的方式经营IPTV业务。事实上,他们更多的是将IPTV作为传统通信、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增值业务。这种将IPTV业务与其他业务捆绑经营的方式能够借助其他成熟业务的影响力和用户基础,降低IPTV业务推广的难度,同时也增加了运营商“一站式”服务的内容,有利于降低用户的离网率,提高ARUP值。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电信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