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
一 问题的提出和现有研究
中国当前的城市化进程正在迅速推进,城市化成为中国大力发展工业化之后的又一重要发展动力。数据表明,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首次超过50%,达到51.3%,这种变化不是一个简单的城镇人口百分比的变化,它意味着人们的生产方式、职业结构、消费行为、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都将发生极其深刻的变化(李培林,2012)。换言之,城市化进程应当推动的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还应当推动人的现代性水平。人的现代性的养成,即城市性的养成,意味着以城市空间为基础的资源分配方式和生产方式对人的价值观念等方面的综合影响,它可以衡量人们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程度。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当前的城市化的建设主要以硬件和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主,而软件建设,即城市居民的现代性建设则没能跟上。城市作为现代社会的标志,既应当有最优配置各类资源的功能,更应当有培育市民社会,提高公民现代性的功能。而对于城市是否有这一功能,学界还没有充分的研究和讨论。换言之,在城市居住的居民和有城市经历的农村居民,与没有任何城市经历的农村居民,在个体现代性上是否有实质性的差异,如果有这种差异,差异产生的机制是什么,这是我们在城市化研究中应当进行讨论的问题之一。因为只有对公众的城市性产生机制有充分的讨论,我们对城市化的研究才是完整的。这是本文重点关注的问题,即城市经历和城市性之间的关系。
对于现代性的定义,学界有着不同的解释,例如有学者指出的,“社会现代化是社会在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文化方面的变化;而个人现代化则是社会个体在价值观念、工作习惯以及生活习惯方面的变化”(赵联飞,2012)。还有学者提出,“所谓个人现代性(以下有时简称现代性),是指现代化社会中个人所最常具有的一套认知态度、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以及行为模式”(杨国枢等,1989:243)。因此,人的现代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个人现代性是与传统性相对应的概念,是以基于传统农业社会为参照系的人的意识形态的变化的描述,反映了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总体性变化。因此,对于个体现代性的讨论,一定要结合现代化理论和社会现代性来进行。
在对现代性定义的讨论基础之上,学者们也对人的现代性的产生机制进行了讨论,从现代性的形成机制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对城市化进程和人的现代性水平的提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例如,周晓虹通过对“浙江村”的考察,提出农民工的流动经历与城市生活体验在提高个人现代性方面的作用是有差异的(周晓虹,1998)。简单的城市打工经历尽管能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责任感、自我依赖、灵活性和适应性,但从更为宽泛的角度而言,城市打工经历对于现代城市文明所需要的秩序感、计划性等现代性的养成却没有显著的影响。徐艳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农民工现代性状况的影响因素,并提出,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工越容易获得现代性,职业流动次数越多的农民工越容易获得现代性,人际交往范围越广的农民工越容易获得现代性(徐艳,2001)。郭正林、周大鸣提出,对于进程务工的农民来说,基于经济的、社会的等宏观机制的限制,例如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其各个方面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制约,从而极大程度地束缚了他们现代性的提升(郭正林、周大鸣,1998)。如果要促进农民工现代性的提升,必须充分考虑如何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获得和提高现代性水平。这就要进行制度上的改革,维护和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权利。只有这样,增强个体现代性才能成为可能。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个体现代性的形成往往要依赖外在社会的结构性影响。换言之,现代性不是个体能自发形成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也就是说,现代性不是内生的个体属性,只有与社会层面的宏观结构产生充分互动,在各种外生因素的作用下,个体随着社会的发展经历再社会化过程,才能建立新的个体属性,从而达到个体与社会的一致。因此,现代性是个体为了适应社会发展而经历的再社会化过程,是社会成员互动的结果,是社会结构变迁对生活空间产生作用后个体在其中互动而形成新的社会规范的过程。综上所述,个人现代性既是内在观念、价值的变化,又是社会现代化在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