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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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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作者:张献生 肖照青 出版时间:2014年05月
    摘要:

    继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后,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以前所未有的迅猛之势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换届后的各民主党派以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为引领,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着眼有利于执政党执政为民,适应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进一步深化对民主监督的研究,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

    一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是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正式提出和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要求“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明确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等五种具体形式,强调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自信,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根据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协商民主理论进行深入探讨,努力完善和创新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推进协商民主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一)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

    协商民主是实现人民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大命题。它扎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之中,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与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具有本质区别。从理论上明确我国协商民主的性质、地位、内容、形式、特点、作用等基本问题,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前提。

    根据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中国共产党到各民主党派,从人民政协到各界人士,从有关部门到学术界,都开展了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研究。全国政协成立了研究领导小组,七位副主席分别带队赴14个省区市,对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建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各民主党派中央和省级组织,纷纷召开“参政党与协商民主建设”专题研讨会。中央和地方社会主义学院,也联合民主党派组织对协商民主进行专题研讨。许多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发表研究文章,参与对协商民主的探讨。从而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些基本问题形成了初步共识,取得了重要理论成果。

    1.协商民主的地位、作用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的伟大创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协商民主之所以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居于重要地位,源于其在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的特殊作用。一是协商民主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增强决策和决策执行的同向性和审慎度。二是协商民主实行广泛协商,吸纳各方面群众积极参与政治建设,及时反映社会各界的利益、愿望,满足公民多元的政治参与诉求,保证人民民主权利得以充分实现。三是协商民主始终尊重差异多样,倡导理性包容,对于促进社会各方面同向共识、同频共振、同行共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

    我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探索、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产物,其本质属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协商民主建立在一致性与多样性矛盾统一的基础上,只有中国共产党能超越价值理念、观点主张和具体利益的不同,引导各方面力量求同存异、形成合力。二是体现民主集中制。它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所有的协商必须着眼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有利于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实现和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它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以增进共识为主要目的,以求同存异为基本理念,以广泛参与为重要条件,是在广开言路、尊重差异基础上形成最大公约数。三是以优化决策为取向。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尽管不赋予决策合法性,但能增加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四是与选举民主相辅相成。这两种民主形式都是为了体现人民当家做主权利,二者的结合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度和深度,并能够有效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