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6月 |
一 2013年山东演艺业发展回顾
1.精品创作全面繁荣
全省各级单位以筹办“十艺节”为契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艺节”重点剧目创作工程、社会文化艺术创作工程和重点美术创作工程等“四大工程”,对重点剧目和重点群众文化作品给予资金扶持,对重点美术作品实行签约制,有效激发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涌现出一大批精品佳作和艺术新人。筹备“十艺节”以来,全省艺术精品创作累计投入2.8亿元。山东为迎接“十艺节”新创作优秀剧目62部,15部入围“文华奖”评比,京剧《瑞蚨祥》、吕剧《百姓书记》、舞剧《红高粱》3台剧目摘得“文华大奖”,京剧《项羽》获“文华大奖特别奖”。创作群众文艺节目4400多个,全省39件作品进入“群星奖”决赛,32件作品获奖。我省获奖作品数量居全国第一位。艺术创作呈现全面繁荣的可喜局面。
我省一些艺术门类的发展获得重大突破。如舞剧涌现出《红高粱》、杂技剧涌现出《聊斋遗梦》等具有国家艺术水准的作品;一些近年来有些沉寂的剧种,如山东梆子就鲜有新创作剧目,借力“十艺节”也涌现出多部优秀剧目,并有《古城女人》《两狼山上》《圣水河的月亮》3部剧目入选“十艺节”,成为本届艺术节入选剧目最多的地方戏剧种。
2.场馆建设力度空前
我省坚持新建与改建相结合,本着“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各类演出、展览场馆,对重点场馆建设改造实行代建制。省里先后投入近6000万元对山东剧院、梨园大剧院、百花剧院进行升级改造,莱芜市投资数百万元对剧场舞台灯光、化妆室、服装室进行了全方位改造,济南章丘动用财政资金近百万元对舞台吊杆、内外环境进行了整修。滨州市先后筹资800余万元对滨州影剧院、临沂市筹资200余万元对蒙山沂水大剧院进行升级改造,大大提升了剧场效果。“十艺节”筹办两年多来,全省准备演展场馆55个,重点场馆资金投入达98.31亿元,其中新建16个,维修改建25个,改造完善14个老场馆,质量、标准、工艺、设施和运行等都全面达到演展要求。这些场馆已经成为我省重要的文化阵地和文化新地标。特别是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山东美术馆新馆等一批重点场馆的建成使用,填补了省会城市缺乏现代化文艺演出、美术展览场馆的空白,标志着山东演展场馆硬件水平进入国内一流行列。在2013年10月12日举行的“十艺节”剧院建设与综合运营高峰论坛上,幕式场馆山东省会大剧院以及青岛大剧院入选中国十大剧院。此次专门针对大剧院的综合评选在国内尚属首次。
3.演艺交易取得突破
“十艺节”“中国(山东)演艺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演交会)展馆面积1.5万余平方米,共有31个省区市的知名演艺机构、演艺剧目参展,其中包括北京保利文化集团等多家大型文化企业,广州珠江灯光科技有限公司和法国力素音响等20多家灯光音响企业,设立特装展位77个。近700家演出经纪机构、剧院、剧场以及其他文化公司前来演交会采购,包括美国百老汇、澳大利亚澳亚文化节、芬兰赫尔辛基艺术节等多家国外演出经纪机构及我国香港舞蹈团、澳门演艺学院、台湾文创产业联盟等多家演艺机构。共有国内外600多个演艺机构近2000个剧(节)目前来参展。在演交会期间,两天时间就有超过8.2万人次进馆参观,86个演艺项目达成合作意向,签约额达9.02亿元,为上届演交会的5倍。[1]演交会期间,还成功举办了“剧院建设与综合运营高峰论坛”。“十艺节”演交会作为一个良好的演艺产品交易平台,对于演艺产业全产业链的打造提升,对于演艺产业的整体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4.文化建设机制进一步完善
完善艺术创作的激励机制,设立专项资金,实施精品工程,对优秀剧目创作、群众文艺创作给予资金扶持,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对重点作品实行签约制,极大地激发了艺术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山东充分发挥“后十艺节”效应,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我省文化艺术产业发展的意见》《推动山东舞台艺术持续发展“4+1”工程实施方案》《“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方案》等文件,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艺术创作持续繁荣。
规范票务管理。“十艺节”组委会专门下发通知,取消向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款赠票送票。同时,建立了高标准的票务系统,完善销售网络,提高服务质量,统一票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