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6月 |
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但作为公共物品,其市场化存在基本约束,不能直接简单地推向市场。在这方面,先进国家和地区依据新公共物品理论,形成了以项目区分理论和可销售评估方法对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为非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并按照项目的属性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运作模式、资金来源渠道及权益归属等,进行多元化融资建设,很好地解决了公共物品建设资金短缺、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及运营效率不高等问题,因而成为世界潮流。我们应借鉴先进国家的成熟经验,将项目区分理论运用于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构建政府主导、利用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合作共建的项目分类管理机制,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化。同时,深化改革,创造并完善项目市场运作基础条件,加快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改革创新步伐。
Urb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reform should go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market orientation.But as public goods,there is a basic constraint in its marketization.In this regard,advanced countries and regions formed a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 mode by the project division theory and sales assessment method which on the basis of the new theory of public goods for urban infrastructure project classification.The urba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divided into non—operating item,quasi operational item and business item.According to the project properties,we defined the investment subject,operation mode,the source channels of funding and equity ownership,so that the diversification of financing construction solves the shortage of construction funds of public goods,government financial burden and the low operational efficiency,and thus becomes the world trend.We should learn from the mature experience of advanced countries,applied the project distinguish theory to the urb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project classification management mechanism in the construction of government led,guide the construction and use of social capital cooperation on the market mechanism,promote the urb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arket.At the same time,deepen the reform,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basic conditions of project market operation,speed up the pace of reform and innovation in the urb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field.
河南省已进入了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近年来,河南省城镇化率每年约提高2个百分点,规划到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8%。城镇基础设施,是城市的构成骨架和基本的物质支持系统,是城镇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是影响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投资,据相关部门保守测算,河南省要实现2015年的城镇化目标,约需投入6100亿元资金用于城镇新建设施和现有设施维护及更新改造。然而,由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性质和特点,长期以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受制于资金渠道狭窄和融资困难等因素,难以实现适度超前建设、系统协调发展。适应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需要,解决基础设施短缺和融资难之间的矛盾,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和任务。
一 城镇基础设施的特性与融资约束
城镇基础设施是指城镇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包括能源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系统、通信系统、环境系统、防灾系统等,是既为物质生产又为人民生活提供一般条件的公共设施。城镇基础设施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特性,其投融资难以简单地运用市场机制,而需要调动丰富的社会资金来满足建设需要。
(一)城镇基础设施的基本特征
1.服务的基础性
城镇基础设施为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一般条件和基本服务,是城市的载体和各种要素集聚的基础,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部门和行业。城镇基础设施是一个庞大的综合体系,强调整体运转的系统协调,内部各个专业部门必须相互配套,密切联系,协调发展,因而,基础设施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时才能提供服务或有效地提供服务,生产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和规模经济要求。
2.建设的超前性
作为基础性服务,特别是城镇基础设施整体规模大、配套项目多、施工周期长,因此要走在城镇发展对其需要的前面,适度超前、先行建设,才能适应城镇发展的需要,这也使得基础设施的投资不仅数额大,而且还会产生巨大的资本沉淀。
3.消费的公共性
城镇基础设施是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公共设施,是作为社会共有的一般条件出现的,特别是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既不允许被少数使用单位控制和独占,也不允许排斥和歧视不同用户,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也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非竞争性。
4.效益的间接性
作为公共性产品,城镇基础设施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能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城市发展,进而使全体市民间接收益。正外部性的存在使得基础设施项目的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收益,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大多数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是非营利性的,使用价格也多由政府规制,直接经济效益本身难以通过市场获得,而主要通过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间接表现出来。
(二)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一般约束
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是指通过一定渠道、采取一定方式筹措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活动。因此,由谁提供城市基础设施,通过什么方式提供基础设施,是基础设施投融资的核心问题。一种产品应有谁提供,取决于该产品的特性。城镇基础设施作为基础性、公共性产品,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商业可持续性不确定,带有典型的“高投入、高风险、低经济回报”特征,影响了城镇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和经营,也是长期以来城镇基础设施投资短缺的基本约束。
1.资金需求规模庞大,持续性强
城镇基础设施具有规模经济性,建设项目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沉淀成本高、配套要求多,要求市场能够提供长期、集中、大额的资金。但从资金供给主体看,政府过去剩余积累的财政资金数额有限,难以满足快速城镇化带来的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商业银行债务性的信贷融资,一般以中短期为主,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有的长达10~20年,存在需求与供给的期限错配问题,难以支撑稳定的长期资金供给;资本市场债权性融资,不仅要求项目具有商业营利性,而且要求资本市场具备相当的规模、完善的功能。城镇基础设施这一“高投入”要求,使得单一的渠道和融资手段很难与之相匹配。
2.投资回收期限长,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
不仅具有纯公共产品属性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而且大多数可以经营的准公共产品项目,都存在正外部性大、价格弹性小、竞争性不强的问题,这使得这些城镇基础设施难以通过定价方式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