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西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报告

    作者:胡秋灵 续静 出版时间:2012年12月
    摘要: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重要补充,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提供了更多选择。本报告通过对西部地区与东中部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的比较分析,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Abstract:As an important supplement to the form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the micro-credit company provides more choices in financing for medium-sized and small enterprises. This article put forward the problems and solutions in the development of micro-credit company,through the difference in development of micro-credit company between the west and the east,and the central.

    本报告通过对西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的分析,指出西部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办法。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省级政府必须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方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坚持“小额、分散”特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中国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是为了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2008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的试点开始全面铺开。

    金融歧视在发展中国家历来存在,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大多偏好大型国有企业,为规避风险而忽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众多中小微企业往往也因为管理不规范,达不到正规银行的贷款条件,进而转向民间借贷,加大了监管难度。但是中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GDP贡献率达60%以上,其融资需求的解决关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虽然近年来众多大型银行成立小额信贷部,但是银行毕竟作为营利性机构,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风险大、成本高、回收没有保证,小额信贷部的存在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重要补充,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重要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

    一 西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由于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推进和市场的需求,西部小额贷款公司近年来发展极为迅速。2009年年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达1334家,从业人数14500多人,资金来源达到940多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超过700亿元,占银行业贷款总额比例为0.19%。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2614家。贷款余额1975亿元,当年新增贷款1202亿元;西部小额贷款公司共875家,占全国比重为33.5%,贷款余额为486.09亿元,占全国贷款余额比重为24.6%。截至2011年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贷款余额3915亿元,全年累计新增贷款1935亿元;西部地区小额贷款公司达1460家,占全国比重为34.1%,从业人员总数达15682人,实收资本达935.61亿元,贷款余额达977.86亿元,占全国贷款余额比重为25%。上述数据显示,与2009年相比,2010年和2011年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目分别增加了96%和221%,贷款余额增幅分别为182%和468%,增幅明显,发展迅速。但是就西部小额贷款公司与全国小额贷款公司之比来看,不管是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比重,还是贷款余额比重均没有明显增长,只是稳步发展。也就是说,虽然2008年在首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5个省份(山西省、陕西省、四川省、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占据4个,但是并没有因为占据先机而领先发展。

    西部各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水平并不平衡,各省在2010年年底及2011年年底的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如表1所示。

    表1 2010~2011年西部小额贷款公司统计

    如表1所示,西部各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较为悬殊。就起步来说,内蒙古自治区和云南省在2010年年底的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分别为286家和127家,远远领先于西部其他各省区。而到了2011年年底,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均超过了100家,其中陕西省的发展最快,年增幅高达158.3%。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以及西藏自治区,由于经济较为落后,所以发展水平最低。

    二 西部与中东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比较分析

    (一)总体比较

    2010~2011年,东中西部小额贷款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