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2月 |
一 发展现状与特点
温州素有民间办学传统。自东晋太宁二年(324年)建永嘉郡学始,历代官府即通过拨置学田和个人捐献等形式积极鼓励民间办学,私塾、家塾及私立书院遍布温州各地。其间,曾出现南宋、晚清两个民间办学鼎盛时期,形成了按需办学、讲求实用和灵活多样等一系列民办教育特点,为今天的民办教育发展提供了不少有益的借鉴和深刻的启示。改革开放以来重新兴起并得以蓬勃发展的民间办学热潮,是温州教育史上继南宋、晚清两个民间办学高峰之后的第三个民间办学高峰。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私立高考复习班到1985年合法诞生中国第一所民办学校,从1992年冲破“姓资姓社”的思想束缚到1997年摆脱“姓公姓私”的精神枷锁,温州始终坚持“保中间,促两头,活全局”的教育发展思路,走出了一条富有温州特色的民办教育发展之路。
特别是1993年,温州在全省率先出台《温州市社会力量办学暂行规定》,给予民办教育六个“允许”:允许民办学校按办学成本收费,允许学生家长向学校捐资,允许投资者在学校具备偿还能力时取回本金并拿取不高于当时银行贷款的利息,允许民办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允许和鼓励民办学校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允许民办学校自定教师待遇,确保民办学校有充足的师资,极大地促进了温州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2008年,温州市委、市政府按照“非禁即入、有需则让”原则,致力于解决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出台了五条“新政”:一是奖励民办高校和民办职业学校办学。启动实施民办职业学校办学奖励政策,即对自建校舍办学的民办职业学校,每培养1名中职毕业生补助600元,补助经费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二是补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从2008年起,由当地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同时,政府将加大对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力度,在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上予以适当补助。三是从2008年起由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励各级各类重点示范民办学校及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四是按事业单位性质,为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并依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落实“五险一金”政策。五是允许各地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委派公办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到民办学校工作,不转人事关系,任职期满可返回公办学校工作。这五条推动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政”,其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经费“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引导民办学校做活做优,推动民办教育发展。2008年,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教育报》等国内各大媒体相继在头版头条或以大篇幅报道温州民办教育发展的成就和经验。
目前,全市已形成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高中段及以上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政府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并逐步形成市场需求主导、投资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和学校管理规范的民间办学特色,成为国内四种最富代表性的民办教育模式之一,引起国内外教育界的强烈关注。其基本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投资主体多元。民间私人资金富有,民营企业组织众多,就学需求旺盛,是温州基本市情之一。目前,温州民办教育的资金来源大致有集资、捐资和投资3条渠道,利用市场机制,积极鼓励支持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投资办学,已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并大大促进民办教育的迅速发展。在温州,基础教育民办学校一年就为政府分担了近1/5的财政负担。例如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12年来使政府少花了4亿元,该校创办12年来,投入教育设施价值1.5亿元;培养了8000多名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按当地生均学生培养成本计算,不仅为财政分担了约1.8亿元教育经费;还创造了560多个教职工就业岗位。截至目前,温州民办教育仅基础设施投入就达到60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总值达1000万元以上的民办学校已达52所,温州国际育英实验学校等3所学校投资总额均已超过亿元。全市非财政性教育经费逐年增长,民间办学已成为温州继房地产后的第二大投资热点。
二是办学形式多样。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温州所特有的小型、分散、多元的经济成分,对社会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