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5月 |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社会问题呈增多趋势,影响了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社会的稳定和谐。为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概念,强调要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工作开始在我国实践。在中组部和民政部的推动下,深圳于2007年起,通过完善制度配套、健全工作体系、广泛宣传发动、开发社工岗位、培育社工机构等举措,大力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引起了各地的关注。可以说,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和探索,一个具有深圳特色的社会工作模式已经基本成型,并得到了各界认可。
深圳社工模式的主要特征有四:一是“政府推动,民间运作”。政府发挥主导性推动作用,具体包括:进行制度设计;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提供资金来源;开展宣传发动;开发社工岗位;对社工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聘请社工督导和建设硬件设施等。民间运作的含义是:政府自己不设立社工服务机构,不兴办社工服务,而是以公开公平的方式向民间社工机构购买社工服务;民间社工机构自主成立、自主管理、自主运营,政府不干预其内部事务;政府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机制和氛围,防止和避免个别机构垄断社工服务。二是主要采取政府购买岗位而不是项目的形式。三是坚持专业化职业化。除加强培训、监督外,还实行“督导制度”,向香港社工机构聘请资深社工,并为其配备深圳社工督导助理,以确保和提高专业水准。四是“两工联动”。针对义工人力资源丰富但服务水平不足、服务持续性较差和社工专业水平高而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推出“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的模式,社工机构可向义工组织申请义工或自行招募义工,建立“社工、义工”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义工进行社工知识培训等等。
一 深圳社工模式的成因
社会工作在国内尚属新生事物,2007年以前,深圳的社会工作发展也是一片空白。在这样的基础和条件下推进社会工作并要形成自己的本土模式,就必须首先研究总结国内外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尤其是几种主要模式的利弊,借鉴国内外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并结合深圳实际进行创新。深圳社工模式的形成和确立,正是这样一个对比分析和研究选择的结果。
(一)境外社会工作的主要模式比较
截至目前,境外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的发展以美国、英国和香港地区最具典型和代表性,其各自模式的要点如下表。
表1 美国、英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社会工作模式比较
本文从政府与民间关系、专业化职业化、服务对象领域、政府财政预算等四个方面,对三种主要模式作一简介。
1.美国模式
(1)社会服务以私营化为特色,社会工作也大多融于私营化的社会服务之中。(2)在专业化和职业化方面,建立了广泛的社会工作证照制度和管理机制。联邦政府层面没有一个全国性的认证,认证工作主要在州一级的层面进行,一般分为执证社工、注册社工、临床社工。(3)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主要集中在精神健康,其次是儿童服务、医疗康复和家庭服务领域,公共援助、矫治、学校社工、老年以及社区组织规划等领域的人数相对较少。(4)在资金投入方面,社会服务与卫生服务包括专业妇幼卫生服务和家庭与儿童服务等,主要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以一般税收的形式资助。
2.英国模式
(1)1970年出台了《地方政府社会服务法》,规定要在地方政府中构建各种社会服务机构。现今超过90%的社会工作者都被雇用在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部门,只有极少数从事私营社会工作。但在实践中,这种政府包办社会服务的模式存在效率低下、水准不高的问题。因此,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国社会服务也逐渐向社会开放。(2)1970年以来,社会工作教育一直由政府财政支持的“社会工作教育训练中央委员会”(CCETHW)负责管理。多年来,这个组织批准了两种专业资格证书:社会服务证书(CSS)和社会工作资格证书(CQSW)。没有取得职业(专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实际上很难找到工作。社会工作资格证书训练课程由能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大学与综合性技术院校),而社会服务证书训练课程则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后者地位较低,并且不能授予学位。1995年,这两种资格证书被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