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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发展报告

    作者:葛明 肖葵葵 出版时间:2009年05月
    摘要:

    2008年,是深圳市“社会组织建设年”。深圳市充分利用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确定深圳市为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的有利机遇,战略谋划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逐步加强规范监管,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日益彰显。但也存在社会组织总量、布局、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管理力量市强区弱,法规相对滞后、庞杂,涉外社会组织管理难等问题。2009年,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深圳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推动社会组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8年,是深圳市“社会组织建设年”。深圳市以科学发展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利用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确定深圳市为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的有利机遇,围绕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增强能力四个工作重点,着力推动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 社会组织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社会组织保持健康的发展态势

    1.总量持续增长

    2008年,深圳全市社会组织净增309家,其中,社会团体14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3家。市级社会组织发展势头迅猛,全年新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39家,占全市新成立社会组织的44%。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102家,社会团体37家。截至2008年底,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3343家,其中社团138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962家。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市级社会组织1058家,其中社会团体65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06家;区级社会组织2285家,其中社会团体72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56家。

    2.结构逐步完善

    重点培育发展人民群众急切需要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结构。2008年新登记了26家居家养老服务社,3家残疾人服务中心,1家特殊儿童康复中心,4家民办养老机构。注重培育新领域的社会组织,深圳市授权共青团深圳市委等5个群团组织作为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为社会组织的登记开拓了新的领域。

    (二)战略谋划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

    2008年,在分管市领导的带领下,登记管理机关联合市委政研室、编办、改革办、财政局、法制办、社科院、综合开发研究院等部门,就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查研究。通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于2008年9月以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深圳市社会组织的意见》,作为《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的贯彻配套文件。

    《意见》从体制机制上规范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确定了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为发展重点;明确通过建立购买服务、政府资助等机制,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创新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体制;健全沟通协调制度,在党代会、人大增加社会组织的代表比例,在政协增加社会组织的功能界别;提出发挥各级党委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作用,形成对社会组织的有效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依法对社会组织实行监管和指导,形成协调联动的监管合力。《意见》的出台,在深圳市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意见》出台后,召开了全市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全市近400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各有关单位、各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全面总结近年来深圳市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情况,并根据《意见》要求,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2008年4月,深圳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2008年6月,广东省民政厅将深圳市确定为社会组织“综合改革观察点”,“观察点”的重点内容为:政府职能转变和购买服务、行业协会改革、建立社会组织简单便捷的注册登记办法、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组织发挥社工作用等内容。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抓住有利时机,围绕《意见》,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继续推动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简化登记手续。探索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的管理体制。发布了《社工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办须知》,规范社工机构直接登记的程序;对社区社会组织探索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对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简化登记手续。

    二是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2008年,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在年度公益金计划安排中新设立“向社会组织和企业购买服务及机动专项经费”,以此项工作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联合有关单位,研究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征集创意通知。协助有关部门,通过公益金购买服务的方式,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08年,公益金共资助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近300万元,服务老年人8304人次。

    三是积极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