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
一 深圳劳动保障监察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
中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劳动保障监察作为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形式,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责、权、利的重要手段。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以人为本的直接体现,也是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近年来,深圳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突出重点、强化执法,着力完善制度、创新机制,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能,有力保障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得到加强
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方面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每个监察员的工作,保证巡视检查用人单位的数量,加强对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执行工时制度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针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2008年,先后开展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组织介绍和使用童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据统计,截至12月底,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60936家次,同比增长47.7%,涉及劳动者822.1211万人次。
(二)规范化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为推动依法行政,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深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在业务制度上进行创新和完善,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制度、劳动监察业务信息化管理制度、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相结合制度、案件监督制度、投诉举报必查必审制度、调查中止制度和案件反馈制度等一系列业务制度均已出台实施,基本形成体系。其中,重点强化了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从各级领导到一线执法人员、协管员的工作职责,有效地调动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案件处理基本实现信息化
为适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展需要,深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积极强化信息化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建立起信息资源共享的全市网络监察业务平台。开发了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并实现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联网。二是市劳动保障监察监控指挥中心初步建成。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全市联网的基础上,通过直观大屏幕显示,实时掌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量、工作进度及监察案件的办案进程,实现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三是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目前,依托信息系统,不仅初步建立了用人单位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控、分类监控,而且全面推行了信息化办案,实现对办案流程的实时监控,更好地激发监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市通过信息排查及用人单位上网申报共采集110165家次用人单位信息,同比增长545.3%。
(四)监察执法方式有创新
近年来,深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改善执法方法和执法手段方面,作出了大量的探索和尝试。①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监察覆盖面。通过科学的网格划分,明确每个网格的对应管理辖区,把全市所有用人单位一个不漏全部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根据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各区户籍失业人员中公开招考聘用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充实基层监察力量,坚持动态监管,切实提高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目前,全市共聘用劳动监察协管员275名。②建立完善联动执法机制,打破执法手段局限性。深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建立了涉及五个层面的联动机制:一是内部联动,与劳动保障内部的信访、仲裁等职能单位加强工作沟通、协调。二是上下联动,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密切协同作战,形成全市一盘棋,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劳资纠纷和重大违法案件。三是部门之间联动,与工商、公安、工会等部门加强合作,互通信息,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四是与各用人单位联动,建立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