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
劳动监察作为国家依法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执法职权,一直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行政手段。
2003年,深圳市实行市区劳动事权划分后,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权实现属地化管理,罗湖区管用人单位从4000多家剧增到50000多家。其中,中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比重大,多从事低端制造业、娱乐服务业和来料加工厂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管理不规范、市场竞争力不强。顺应产业结构调整规律和打造现代服务强区的发展需要,辖区经济转型、经济腾挪步伐进一步加快,加上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构建和稳定和谐劳动关系越来越需要全面、动态掌握辖区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积极预防和快速调处劳资纠纷。
面对巨大的劳动监管压力,罗湖区不断规范管理制度,优化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特别是2005年以来,紧紧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狠抓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稳控,有序推进预防和处理劳资纠纷的各项工作。但是,在2006年以前,劳动监察工作受机构职能、人员及信息化手段的限制,像“消防队员救火”一样,哪里有劳资纠纷就往哪里去,工作具有很大的被动性和盲目性,尽管劳动监察队员疲于奔命,但效果仍不理想。究其根本原因,就是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管体制和现代化的监管手段,造成信息不对称,不能全面、准确、动态地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状况。概括地说,就是“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难于预防、无的放矢、疲于奔命”。为此,罗湖区也一直都在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劳动监察长效监管机制。2007年底,按照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在全市率先开展劳动监察网格化、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
一 劳动监察网格化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罗湖区全面贯彻落实“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劳动监察理念,提出并实践“紧紧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抓事前预防,遏制劳资纠纷发生;抓事中调解,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抓事后稳控,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工作思路,明确了“有效预防、有效监管、有效稳控”的工作目标,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以强化基层一线力量为基础,开展劳动监察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并着力抓好“事前预防、事中调处、事后稳控”三个重点环节,有序推进预防和处理劳资纠纷的各项工作。
(一)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人、财、物支持
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划分责任田,明确任务,包干到人;劳动监察信息系统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信息采集,全面监控,动态管理。这两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没有科学的组织架构,没有充足的人力保障,没有垂直到基层的广泛触角,就没有支撑和驾驭网格化信息化管理的着力点,也就无法发挥网格化信息化管理的真正优势。对此,罗湖区在挖掘自身潜力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
1.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劳动保障平台
罗湖区委、区政府针对基层劳动监察队伍“缺执法权限、缺人力保障、缺经费来源”等具体困境,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的意见》,赋予了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工作站具有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监察的职权,重点解决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人员配置、职责划分、经费保障等基础性问题;文件下达后,各街道随即制订了具体切实可行的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并加以执行。目前,已基本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劳动保障平台,搭建了纵向三级、横向32个微网络的纵横联动网络架构,明确了职责,制定了制度,配备了人员,使基层劳动监察工作有了抓手,劳动监察重心得以下移,为劳动监察网络化管理奠定了组织基础。
2.积极寻求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帮助
多次邀请市劳动保障局上门指导劳动监察信息系统调试和使用工作;切实用好市劳动保障局两次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用的167名劳动保障协管员,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驻到各街道、社区从事劳动保障工作,大大充实了基层劳动监察队伍的力量;积极参加市举办的劳动监察信息系统使用培训班,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综合素质,为劳动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和人力的保障。
(二)以“加强信息采集、引导用人单位申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联动协调”为措施,创新开展劳动监察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