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1月 |
我国中部地区是指山西、安徽、河南、江西、湖北、湖南六省所组成的区域,是中国内地的腹地,也是支撑中国版图的脊梁,在中华文明史上做出过重大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也将起到决定性作用。“中部兴则中国兴”。然而,中部各省又都是农业大省,城市化水平低,三农问题突出。事实上,中部与东部在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主要是由城市化和城市经济上的差距决定的。而城市化就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变革所引起的人类生产和生活由乡村向城市转化的趋势和过程,表现为城市数量增加和规模扩大,非农产业和非农人口持续集聚,并在国民经济和总人口中的份额和比重不断增大,城市功能和城市环境不断改善与提高。因此,城市化就成为中部崛起的一个无法绕开也不能绕开的问题。
一 中部地区城市化发展的历史轨迹
中部地区城市的产生可谓是源远流长。湖南澧县境内就保存有距今6000多年的古城遗址——城头山,这是中国目前发现的年代最早、保存最完整、内涵最丰富的古城址。最早的城市也可追溯到公元前2100~公元前1700年的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亦是我国最早的城市之一),稍后有郑州二里岗的早商都城(约公元前1500年)和安阳殷墟的晚商都城(公元前1400~公元前1100年)。尤其是中原地区一直是中国城市的集中分布区。从最早的城市到现代化大城市群的崛起,中部地区的城市始终占据重要地位。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部地区城市逐渐走向了现代化发展道路,城市化进程也不断加快。到目前为止,已拥有168个城市,建成区面积6655.5万平方公里,城镇人口12849万人,分别占全国的25%、20%和23%。
城市化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城市化水平的测度最常用和主要采用的是人口比例指标。用人口比例指标反映的城市化水平就是城市化率。城市化率可用不同的人口指标来进行测算。一种是以非农业人口与总人口之比来计算。该指标考虑了非农产业的城市经济特征。非农业人口是以经济特征来计量的一个人口指标。另一种是以市镇人口与总人口之比来计算。该指标将具有城市特征的镇也考虑在内,所以也称城镇化率。市镇人口是以城市和镇的空间范围作为计量指标的口径(2000年以来统计范围为建成区)。除了采用人口比例指标的城市化率作为城市化水平的测度方法外,还可用非农化水平、土地利用指标,或选用与城市化有关的各种指标予以综合分析,对城市化水平进行多指标测度评价。本文在分析中部地区城市化发展历史轨迹时,综合考察了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见图1),时间段为1949~1999年,数据源于《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96、2000年》;市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1949~1999年);中部地区及各省份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1996~2005年),结合各地城市发展情况,把中部地区城市化发展分成以下几个阶段。
图1 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1.Ⅰ阶段(1949~1976年):城市化进程缓慢,出现“逆城市化”现象
从1949~1976年,中国内地的城市化相当缓慢,甚至出现“逆城市化”现象。中部地区城市化进程表现出类似的特点,特别是1965~1975年间,出现城市人口向农村迁移的“逆城市化”现象。这与当时国家推行的大规模的“上山下乡”运动,大批干部、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大量迁往农村有很大的联系。全国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1965年的14.02%降至1975年的12.56%,市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1965年的17.98%降至1975年的17.37%。中部地区整体看城市化水平下降,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在1965年为9.38%,1975年降至8.90%。市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1965年的12.66%下降到1975年12.02%。各省情况大致如此,如湖南省由8.48%降至8.11%,安徽由9.44%降至8.41%,江西由11.31%降至10.27%,河南由6.77%降至6.56%,湖北由11.67%降至11.27%。山西省例外,到1975年较1965年略有回升,1965年为11.87%,1970年降至11.65%,而到1975年又回升至12.01%。从1975年的截面数据来看,国家对新、老工业基地的重点建设使一些西部省区具有较高的城市化水平,而人口密集的农业省区,包括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化水平反而普遍较低。1975年,全国市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17.37%。河南(11.73%)、湖北(14.47%)、湖南(10.66%)等中部省区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62.12%)、天津(67.02%)、上海(57.03%)、辽宁(36.47%)、吉林(32.34%)、黑龙江(36.48%)等老工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