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12月 |
东北地区是我国国有经济比较集中的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必然涉及东北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这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前提和基础。几年来,东北三省加大了国有经济改革和重组力度,国有经济布局发生了一定变化,活力也在不断增强,但离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区域微观经济基础仍有一定距离。
一 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意义
(一)东北地区国有经济的功能和作用
东北地区是新中国由国家投资建立起来的重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经济格局。2004年,仅东北地方国有企业户数就达14602户,国有资产4192.1亿元,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7269.9亿元。2006年,吉林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63%,同口径黑龙江省销售收入占79.4%,资产占77.1%,2005年辽宁省占工业总产值的53.4%。
表1 2004年东北地方国有资产状况
东北地区的原油开采、汽车、装备制造、金属加工、军工等产业在全国居重要地位,是国家经济的主要支柱。2005年东北地区原油产量占全国的34.9%,乙烯占20.4%,机床占23.5%,汽车占17%。改革开放以来,东北地区国有中小企业已基本转变为民营经济,国有大企业也通过股份制逐步建立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仍是重要经济成分,并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和战略产业。由于历史和资源的因素,这些产业主要集中在中国东北地区,以中央直属企业形式存在,所以,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是全国的国有经济,是代表国家发挥作用。以辽宁省为例,2000年时,中央企业国有资产总额占辽宁省全部国有资产的42.8%,吉林省、黑龙江省也至少在1/3以上。这些国有经济,一是国家经济实力的体现;二是国家重要和战略产业的自主创新基地;三是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四是参与全球化经济竞争和提高国民收入的重要保证。
(二)国有经济的布局和地位
东北地区国有经济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尚在工业领域里,又主要集中在重工业,集中在大企业,集中在中直企业。2005年,辽宁省重工业国有资产占国有工业资产的92.5%,大企业国有资产占76.3%。流通、房地产、公路运输、生活服务等领域已基本实现了民营化。(详见表2)
(三)存在的问题
表2 2004年东北地方国资产业结构
一是非国有经济实力还需与国有经济协调发展。改革开放近30年来,非国有经济在东北地区也有了长足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从无到有,外资经济也在崛起,吸纳了就业,丰富了商品和服务供给,但其规模、水平还不高,对经济发展引导作用也不大,还需要利用国有经济战略调整进一步发展壮大。二是国有大企业投资主体行为还需进一步市场化,这里有中直企业,也有省属和市属企业。虽然这些企业分别归属中央、省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但这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不能摆脱行政式管理,也很难脱离政府直接干预。特别是那些在国内具有一定行政垄断地位的企业,如何打破其垄断,使消费其商品或服务的客户享受更多福利,增强国际竞争力,是今后一个重要课题。三是需要建立中直企业所有者利益与地方区域利益协调机制。当东北地区很多地方国有企业产权重新划拨中直企业后,在中央对中直企业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后,原来留在地方企业的一部分利润就会流向中央,这会影响地方经济利益。
二 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进展
国有经济是由国家通过经济手段占有、支配和处置的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政企合一,国家对国有经济的管理也是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合二为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国有经济的管理也只能用经济手段。国有经济的调整既包括国有经济产业、企业、地区分布的调整,也包括国有经济管理主体行为和目标的调整,还包括政府管理体制调整。政府管理体制调整有利于社会资源释放,特别是事业单位改革,既可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又可以为民营经济提供新的机会,并完善市场机制。
(一)政府职能的转变
1.基本完成了政资分离
国有企业改革第一步是政企分离,企业通过公司化成为独立法人,经营脱离了政府直接行政干预,奠定了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目前,随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建立,初步实现了政资分离。但只要国有企业产权还由政府行政部门掌握,国有企业的目标和行为就不能真正市场化。因此,在国有企业无法实现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