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12月 |
近年来,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在实施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规模地进行了棚户区改造工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东北地区最大的安居工程。其中,辽宁省从2005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完成了5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14个市共拆除棚户房1212万平方米,为34.5万户、120万棚户区居民改善了住房条件。并从2007年起,开始了5万平方米以下城市连片棚户区299.4万平方米的改造工程,上半年进展显著。吉林省从2006年开始全面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一年里共拆除房屋950.2万平方米,开工建设1300平方米住房,回迁安置15.3万户。2007年上半年全省又完成拆迁房屋851.1万平方米,搬迁11.7万户。黑龙江省也从2006年开始,计划每年改造500万平方米左右的危房棚户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对全省2400万平方米的危房棚户区改造任务。
一 东北三省棚户区的状况及其改造的意义
(一)城市棚户区的形成和分布
1.棚户区的涵义
棚户区是东北地区的突出问题。由于东北地区很多城市属于资源型城市,因此棚户区同资源型城市的开发与衰竭有密切关系。目前,关于东北地区城市棚户区有个大体上都接受的定义,即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建设使用年限久、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房屋质量差、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这里,讲了城市棚户区的8个主要指标,即平房密度、建筑年限、人均面积、基础设施、房屋质量、交通条件、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目前,东北三省的棚户区改造大都采取了这个定义。
2.棚户区的形成
东北地区棚户区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由于东北地区独特的资源优势,工业发展较早、城市发展较快。在东北近代工业史的前期和近代城市史的早期,随着经济的开发和机器制造业的发展,就产生了最早的棚户区。20世纪50、60年代,新中国建设的初期,从事矿产资源采掘和机器制造的大批工人被安置在矿山或工厂附近的简易平房里,他们的子女又在平房外搭建小屋,世代居住。改革开放前,由于传统社会主义体制强调“先生产、后生活”,因而使广大居民特别是社会基层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不仅没有得到明显解决,反而问题越积越多;改革开放以来,在企业办社会的体制打破之后,由于资源日渐枯竭,企业陷入亏损或不景气,已无力解决广大职工的住房问题。同时,棚户区居民大多因下岗失业等原因,无力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因此,棚户区延续到现在,是一个典型的历史欠账。
3.棚户区的分布
在东北地区,无论是特大城市、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不论是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还是经济较落后或欠发达的城市,都存在不同规模的棚户区。如在辽宁省的14个市中,均有棚户区问题,包括沈阳、大连、鞍山这样较发达的特大城市在内。从吉林省的情况看,据报道:“到2005年底,吉林省尚有100多万人口在棚户区居住,有的居民一住就是几十年;20平方米以下的住户占30%,有的家庭七八口人挤在一间房。这里的居民绝大部分是下岗职工、低保户,没有条件改造房屋,更无力购买新房。”从黑龙江省的情况看,棚户区人口也很多。如哈尔滨市在大规模棚改前有危房棚户区800万平方米,约16万户,人均居住面积不足6平方米,居民生活十分困难。
(二)城市棚户区的弊端和问题
1.棚户区的居住条件
棚户区房屋的共同特征是:房屋建筑面积小,建筑密度大,建筑标准低、居住人口密度大,人均使用面积极低,房龄长,绝大部分房屋长年失修,极其破旧,室内阴暗潮湿,夏季常漏雨,冬季难御寒;部分墙体开裂,多数地基下沉,目前几乎全是危房险房。据辽宁省抚顺市的调查结果,棚户区居民人均使用面积仅为6.72平方米,远低于抚顺城市人均使用面积14.78平方米的水平;室内地面低于屋外地面20~40厘米,每年有近2%的房屋自然倒塌。
2.棚户区的生存环境
(1)生存环境不宜人居。棚户区内普遍缺乏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两代、三代共居一室比比皆是。居民吃水难、排水难、如厕难和用电难、取暖难等问题非常突出,98%以上的房屋没有排水设施,个别棚户区平均几百户共用一座旱厕;93%的住房靠燃煤取暖、做饭。
(2)周边环境非常恶劣。如在抚顺市矸石山上的4片棚户区,其居民常年饱受煤矸石、页岩自然释放热量和有毒气体的侵害。据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