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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定点管理不该被遗忘的历史

    作者:戴学锋 出版时间:2008年04月
    摘要:1987年在北京地区开始实施的定点管理办法,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旅游业30年的发展历程是值得研究的行业管理措施之一。这一措施在2004年7月被正式取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定点管理被认为是政府僭越了权限,造成了场的壁垒和扭曲。虽然定点管理与行政管理存在着尴尬,但是定点管理作为我国旅游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不应该被忘记的。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旅游业30年的发展历程,其中最值得研究的旅游业行业管理措施之一,就是1987年在北京地区开始实施的定点管理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到2004年7月1日,北京市正式取消了定点管理的措施,随着定点管理手段退出历史舞台,这段历史也正在迅速被人们遗忘。通过在中国知网(CNKI)上查找关键词“定点管理”,只有2002年在《经济论坛》上一篇反思定点管理弊端的文章,定点管理早已不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早已成为了“明日黄花”。然而,定点管理手段,作为一个时代的管理措施,对我国旅游行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值得认真研究。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的现代旅游业刚刚发轫,并表现出倔强而不可抑制的发展态势,与改革开放初期的所有事务一样,明显带着时代的烙印。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门非常强烈地感到,有责任加强对市场的严格管理;另一方面,在利益驱使下,市场像脱缰的野马,难以羁控。当时在旅游市场中,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就是导游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旅游者购买价格奇高的旅游商品,收取高额回扣的现象。根据当时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的调查,价值十几元的假画居然能卖到上万元(其实,到目前这个问题也远没有解决,但随着旅游者对中国商品的认识,随着各种商品销售渠道的增加,随着人民币与外汇的自由兑换,随着导游已经不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位变换等等,该问题已经不再能让专家和管理者反应强烈了)。

    为此,1987年国家旅游局专门向各省市旅游局发放通知,要求严格管理,杜绝导游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等行为。此前,1986年北京将主要管理旅行社的北京市旅游局与主管北京饭店业的饭店总公司合并,组建了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并任命薄熙成为党组书记、局长。薄熙成上任后,积极贯彻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市场整顿的要求,同时深感对旅游行业的管理缺乏有效的行政手段。在通过对日本旅游业的考察中,薄熙成发现,日本的很多旅行社对合作的商店、饭店、餐馆等企业采取定点管理的方式,要求本旅行社的团队只能到本企业的定点企业消费。薄熙成认为这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措施,可以移植借鉴到当时我国计划与市场混合的行政管理中来。通过北京市旅游局研究室等部门的进一步调查研究,发现旅游市场的龙头是旅行社,如果通过对旅行社的有效管理,就能有效遏制旅游行业诸多方面的问题。此后,经过周密安排,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于1987年公布了一系列定点管理措施,拉开了定点管理的序幕。1987年5月8日,北京市公布了《关于确定入境旅游团购物定点商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旅规字[87]第010号),要求旅行社只能带团到指定的定点商店购物;同时,公布了第一批23家定点商店。10月15日,公布了《关于确定接待入境旅游团定点饭店的通知》(京旅规字[87]第014号),要求在北京地区的旅行社只能安排入境旅游团队入住到定点饭店;同时,公布了97家定点饭店名单。同日,公布了《关于确定接待入境旅游团定点餐馆的通知》(京旅规字[87]第015号),要求“今后旅行社只准安排旅游团到指订餐馆就餐,不能带团到其他餐馆就餐。”此后,定点管理办法作为旅游行政管理的法宝被各省市借鉴采纳,并且被推广到更广泛的领域。1991年10月21日,颁发了《关于对北京地区旅游涉外摄像、彩碟摄影企业实行定点管理的暂行办法》(京旅字[1991]第257号)。1993年4月6日颁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及管理实行办法〉的通知》(京旅发[93]第081号)。1994年9月23日,会同北京市卫生局颁发了《关于〈北京市涉外旅游医疗保健咨询机构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旅发[94]第202号)。

    旅游定点管理措施给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了极为有效的管理手段,1999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旅游管理条例》正式将定点管理作为一个法定旅游行政管理手段。在该条例第四章第五节“定点管理”中明确规定,“本市对接待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地区旅游团队的旅游经营者实行定点管理”。并规定了定点管理的范畴是,“餐馆、商店、饭店、旅游客运车船公司、医疗咨询机构、文化演出场所、摄影摄像公司等旅游经营者”;同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