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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的中国期货市场

    作者:杨涛 出版时间:2012年12月
    摘要:2002~2010年,中国期货市场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上市品种不断增加,交易商品体系不断完善,市场参与人数稳定增长,市场成交量快速放大。进入2012年,期货市场体制机制获得明显突破,新产品推出力度加大。当然,在强劲发展的背后,仍有某些不足之处,如期货公司业务单一、交易品种更多集中在商品市场、市场参与者结构单一等。可以预见,2013年期货市场的制度基础、运行主体、创新产品、市场边界等都会发生更多变革。

    一 2012年期货市场运行状况

    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统计,2012年前三季度,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1024966917手,累计成交额为1195826.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62%和16.44%。

    第一,分交易所看,2012年1~9月上海期货交易所累计成交量为252905448手,累计成交额为336053.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90%和18.16%,分别占全国市场的24.67%和28.10%;郑州商品交易所累计成交量为253344072手,累计成交额为131776.4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5.15%和55.66%,分别占全国市场的24.72%和11.02%;1~9月大连商品交易所累计成交量为449900480手,累计成交额为218581.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42%和73.30%,分别占全国市场的43.89%和18.28%;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累计成交量为68816917手,累计成交额为509414.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6.76%和59.58%,分别占全国市场的6.71%和42.60%。

    第二,分品种来看,表1反映了2012年1~9月主要期货品种的交易情况。其中,2012年9月的商品期货从成交量变化来看,上期所的螺纹钢、大商所的豆粕、郑商所的菜籽油分别以43712739手、33417885手及19294878手居前三位。从成交额的变化来看,上期所的螺纹钢、上期所的天然橡胶及大商所的豆粕居前三位,成交额分别为:15160.99亿元、14258.88亿元及13163.42亿元。

    在此期间,值得关注的是两类期货产品的表现。一方面,2012年5月10日,白银期货正式登陆上海期货交易所。此后,上期所白银期货注册仓单增长速度迅猛,截至10月24日,已达480962千克。如果按整数30千克一张仓单,也就意味着高达16000张白银仓单注册成功。这就表明在传统市场销售不畅的情况下,在期货市场注册仓单进行卖出成为白银现货企业一条销售新渠道。另一方面,据统计,油脂油料品种成为2012年最活跃的期货品种系列,截至10月底,大连商品交易所5个油脂油料品种单边共成交3.84亿手,占全国29个期货品种成交总量的33.39%。进一步来看,前10个月,中国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而在参与交易的主体中,既有中粮、中纺、中储粮等大型国企,也有国际粮油巨头和各类民营油脂压榨、贸易企业等,说明油脂油料行业已逐渐成为中国风险管理水平较高的行业。

    表1 2012年1~9月中国期货市场成交情况

    续表

    二 2012年期货市场的重大事件与主要观点

    1.重大事件[1]

    2012年,中国期货市场的重要事件主要包括:

    第一,期货市场的法律规则不断完善。2012年下半年,已沿用了5年多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进行了首次修订并发布,且自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有关“变相”期货交易的规定,明确界定了“期货交易”。新条例的最大亮点在于,从制度上为原油期货和国债期货的推出扫清了障碍,做好了法律上的准备,因此,新品种的推出进程也必将加快。

    应该说,新条例的颁布施行翻开了期货业创新发展的新篇章。与此同时,出台《期货法》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成熟。从中国期货市场看,已形成“一个条例”“两个司法解释”“四个办法”为主体的法规体系和“五位一体”的期货监管体系。而这一系列法律文件需要一个更为确定的行业大法统一整合,通过出台《期货法》则能进一步解决基本性、制度性的一些问题,为中国期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在司法层面得到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年2月21日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妥善审理期货纠纷等,保障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发展。《意见》提出,“人民法院将积极研究和妥善审理因证券机构、上市公司、投资机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欺诈上市、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民商事纠纷案件,消除危害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要妥善审理公司股票债券交易纠纷、国债交易纠纷、证券代销和包销协议纠纷、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期货纠纷、上市公司收购纠纷等,保障证券期货等交易的安全进行”。

    第三,期货公司业务模式出现重要突破。2012年6月,证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该业务的开闸,意味着期货公司终于告别以往20多年来只能依靠单一手续费的模式。2012年10月,为配合期货资产管理业务的顺利推出,中国期货业协会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合同指引》及《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