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9月 |
革新初期,越南共产党就把行政改革作为政治革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革新事业的发展,行政改革被迅速提上了政治革新的议事日程。越南共产党认识到,能否建立“健康、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将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工作效率,影响革新事业的成效。
(一)行政改革的提出
越南在革新之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官僚集权模式。一切权力均集中于政府,下级与上级、公民与政府之间关系是附属与命令、申请与赐予的关系。这种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积极的功效。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其僵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信息失真、协调困难等负面效应逐渐凸显。中央集权管理体制窒息了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据传,20世纪80年代末期越南革新事业刚刚起步时,时任政府总理的杜梅到农村视察,问农民对政府有什么希望,农民回答说:“对我们来说,政府什么都不做才是最好的。”这个传闻反映了当时农民渴望摆脱旧体制束缚的心理
越南行政改革的路线和主张,是在不断探索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越南共产党六大首先肯定了要对国家机构组织进行大的改革。越南共产党七大通过了有关行政改革的决议,强调指出:从中央到基层,要努力建设坚实的国家行政管理系统,大力推进行政改革。会议还明确提出:国家机构改革的目的是提高管理效率、增强法制,改革的重心是行政系统,主要内容是建立一个统一的、有实权的、有能力的、高效率的国家行政管理和组织系统。此后,行政改革成为国会会议、政府会议经常讨论的紧迫内容和问题,引起了越南国内外的关注。199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提出为越南设计与提供援助的“越南行政改革技术支持方案”。之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法国、英国、德国、日本、荷兰和丹麦等国政府也参与到支援越南行政改革的工作中来。这些国际性援助对越南行政改革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1994年越南政府通过了第38号决议,提出对行政审批程序进行改革,成为行政改革的突破口。开展该项工作的目的在于简化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程序,并选择了投资审批、房屋和土地使用许可、进出口、经营实体的建立和经营登记、对人民群众请愿的处理、基础建设资金的支付等领域作为改革重点。从此,以“一个窗口,一枚图章”为口号,在各种领域努力实现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的目标。同年,越南国会通过了《行政程序法》。1995年1月,越南共产党七届八中全会通过了《进一步改革国家行政的决议》。该决议指出,行政改革在革新事业中占有重要位置,“是政治革新的突破口之一,是越南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第一优先”。此次会议还确定了越南行政改革的总目标:“建立一个廉洁、有能力正确行使行政权力和逐步走向现代化的政府,能够有力、有效地管理国家事务,促使社会向良好、正确的方向发展,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