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1月 |
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概念在中国正式提出,是在改革开放之后。而正式作为国家产业政策的一部分,则是20世纪90年代初,其主要标志是文化经济政策概念先后出现在中央和国务院文件中。[1]中国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在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层面,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确定为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障碍的重要战略措施。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2002)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中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因应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经济形势分析需要,中国国家统计局自2004年起从国民经济统计角度建立规范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2]
北京的文化产业概念产生时间要略早一些。1996年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北京市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一次系统使用文化产业、文化经济政策概念。2004年发布第一个系统的文化经济发展规划《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4~2008年)》。2005年12月正式提出文化创意产业概念。2006年11月发布第一个系统的文化经济政策文件《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12月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本文试将1996~2006年北京文化经济发展理论和实践的历史演变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分析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探讨2003~2006年的文化体制改革在催生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并结合实际,就当前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出建议。
一
第一阶段(1996~1999年底),主要特点是舆论铺垫,社会动员,摸清底数,建立机制,“更加自觉”地发展文化产业。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北京市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1996),提出利用北京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人才资源,大力发展北京文化产业,使其成为北京的支柱产业之一,使北京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以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为主导,组织文化产业发展理论研讨,发表一批重要文章,结集出版《北京文化产业研究》;以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统计局为主导,探索建立北京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指标体系;[3]组建了一批文化市场主体,兴建了一批标志性文化场所。到1999年底,北京市拥有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独立核算文化产业单位3723个,比1996年增长143.5%;从业人员21.7万人,比1996年增长57.2%;固定资产合计235.9亿元,比1996年增长58.1%;创造增加值112.8亿元,比1996年增长142.6%,占全市GDP的5.2%。
这一阶段的研究注重全国乃至全球视野,从北京文化经济发展战略高度思考文化产业,积极探寻北京发展的新路。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研究机构与党政部门联合开展研究工作,研究与决策联系比较紧密,研究成果在指导文化产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钱光培将这一阶段的研究称为一种建设性的研究。高起祥在总结这一阶段的研究心得时指出,地区文化产业研究要放在整个地区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这一阶段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代表性观点是,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北京要吃文化饭,文化要吃市场饭。这一阶段的文化经济问题研究,对北京文化产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主要观点是,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的首都,需要明确文化发展在城市发展中的位置,重新认识文化产业的巨大潜力,理顺首都文化建设的管理体制;文化产业应与高新技术产业等适应于北京城市性质功能要求的产业一起,成为北京的主导产业;发展北京文化产业,需要现有的文化事业部门和非文化部门“两个轮子”一起转。这一阶段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通过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媒体专访、新华社内参等方式广为推介,营造了一种发展文化产业的氛围,使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逐步成为社会普遍共识。
二
第二阶段(2000~2005年底),主要特点是加大投入,夯实基础,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更加成熟”地发展文化产业。如果说第一阶段集中在研究梳理和社会动员层面,那么第二阶段则进入深化执行层面。《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提出,文化产业是首都经济的重要成分,要适度优先发展。期间研究编制了《2001~2005年北京市文化建设发展纲要》(2001)、《北京奥运行动规划文化环境建设专项规划》(2003)、《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4~2008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分析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