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3月 |
自主创新的核心在于自主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构建良好的自主创新环境有赖于高效、有力的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河南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原崛起的促进作用日益明显,自主创新环境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一 河南省自主创新环境的基本状况
1.专利工作成效显著
(1)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双双跃上新台阶。2005年河南省专利申请增长率达到42.1%[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平均增长率为37.4%],是“九五”以来专利申请增长最快的一年;年专利申请量8981件,居国内第12位,增长率居国内第11位,其中发明专利1703件、实用新型专利4594件、外观设计专利2684件,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0.4%、33.2%、62.0%,累计专利申请量60512件;当年专利授权量3748件,居国内第11位,较上年同期增长13.0%,增长率居国内第12位,累计授权量32394件。专利申请量的快速增长表明,社会公众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不断提升,研究开发水平不断提高,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主创新成果的意识正在加强,迈入知识产权资源大省的步伐正在加快。
(2)专利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在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中,省知识产权局系统集中处理了一批群体性、反复性侵权案件,以专利权人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有效地震慑了侵权违法分子,打击侵权违法行为,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集中开展了处理群体侵犯“恒昊玻璃”外观设计权、侵犯“大阳摩托”专利产品权等专项行动。在洛阳处理群体侵犯“大阳摩托”专利权行动时,还联合当地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对侵权的23个生产厂家进行了查处,封存、登记侵权产品2000余件。全年共受理各类专利侵权案件106起,结案90起。
(3)《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通过省人大审议。随着河南省专利事业的发展,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05年省人大将《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纳入立法计划。通过省内外调研和反复论证,形成了《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2005年12月,新修订的《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与原《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相比,实现了六大突破:一是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确定为立法宗旨,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二是把“发展知识产权经济”作为中原崛起的原动力,体现了科学发展的新趋势;三是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负有管理专利工作的职责,加强了基层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建设;四是确定设立省政府专利奖及相关奖励规定,推出了激励自主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新政策;五是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发明创造的扶持制度,增设了政府财政对专利事业的投入条款;六是加大了专利保护力度,增加了对故意侵权的处罚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等新措施。
(4)专利示范试点工作取得突破。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百户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和千项专利县市巡展活动,专利示范试点领域进一步拓宽。在百户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中,坚持“抓两头”,瞄准培育专利资源大户和消除“零”专利两大目标,深入企业实地帮扶,通过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构建信息平台,指导战略研究,提高专利产出等一系列措施,大大提高了示范试点企业、示范区域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示范带动作用日益显现。2005年,安阳彩色玻壳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年专利申请量均突破100件;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重点企业年专利申请均超过30件;百户重点企业“零”专利家数由过去的45家减少到6家;百户企业当年专利申请总量达1529件,同比增长124%,占全省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60%;长垣等7个试点县(市)专利申请量突破100件,试点县(市)专利申请同比增长133%;13所试点高校占全省高校专利申请的90%,带动高校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122%,专利示范试点工作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2.商标保护成绩突出
(1)发挥管理职能,力创驰名商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挥商标工作职能优势,指导企业积极实施名牌商标战略和农副产品商标战略。积极引导大中型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2005年,河南省“大阳”、“三全”、“河阳”、“仲景”、“许继”等5件